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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网销车险同比大增67% 第三方平台销售松绑

  • 发布时间:2015-08-06 03:00:1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数据显示,2014年57%的互联网保费是由险企官网实现的,43%由第三方平台实现;而近期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或将打破这一格局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无论是保费收入,还是理赔领域,网销车险均显示出“快”的特点。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网销车险保费收入324.99亿元,同比大增67.27%。

  《证券日报》(zqrbbaoxian)记者独家获得的细分数据显示,保费收入方面,今年6月份单月,商业车险网销渠道同比增幅98%,交强险网销渠道同比增幅93.74%,两大险种网销渠道保费增速均为各渠道之首。

  在理赔领域,网销渠道也显示出其独有的高效、迅速的特点。6月份单月,商业车险在电子商务渠道的有效报案数和已结赔款在各渠道中增速均为最快,分别为98.07%和97.35%;交强险在电子商务渠道的有效报案数和已结赔款增速也为各渠道之首,分别为104.43%和129.23%。

  签单数累计1333万件

  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电话销售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38.55亿元,同比增长1.49%;互联网销售渠道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24.99亿元,同比增长67.27%;两渠道分别占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比例的14.64%和10.85%,同比分别下降1.48个百分点和上升3.60个百分点。上半年车险业务平均费率水平为0.60%,同比下降0.06个百分点,较年初下降0.04个百分点。

  本报获得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份,全国车险信息平台登记的机动车辆保险签单件数累计1333万件,同比增长15.16%;签单保费共计2969亿元,同比增长10.88%;有效报案件数共计3604万件,同比增长18.20%;结案件数共计3653万件,同比增长10.30%;已结赔款共计1408亿元,同比增长7.84%。

  从6月份单月来看,全国车险信息平台登记商业险签单件数共计879万件,同比增长14.70%,环比减少8.73%;签单保费共计347亿元,同比增长8.53%,环比减少7.64%;单均保费0.39万元,同比下降5.38%,环比增长1.19%;批改件数共计1780622件,同比增长14.35%,环比减少7.13%。

  6月份,无论是保费收入,还是理赔,网销渠道都显得比较“扎眼”。

  从商业车险保费渠道收入来看,代理业务渠道保费占比最高,为67.00%;电话营销渠道保费占比为19.05%;直销渠道保费占比为8.09%;电子商务渠道保费占比为5.74%。电子商务渠道保费增速最快,同比增长98.16%,经纪业务渠道保费增速为负,同比减少5.54%。兼业代理业务渠道单均保费最高,为0.47万元,超出全国平均值19.95个百分点,电子商务渠道单均保费最低,为0.28万元,低于全国平均值29.89个百分点。

  从交强险保费渠道收入来看,代理业务渠道保费占比最高,为66.40%,电话营销渠道保费占比为16.32%,直销渠道保费占比为12.35%,电子商务渠道保费占比为4.91%。其中,电子商务渠道保费增速最快,同比增长93.74%,新渠道直销业务保费增速为负值,同比下降12.84%。

  从商业车险渠道理赔来看,电子商务渠道的有效报案数和已结赔款增速均为最快,分别为98.07%和97.35%;个人代理业务渠道的案均已结赔款最高,为0.57万元;兼业代理业务渠道的出险率最高,为49.80%;电话营销渠道的简单赔付率最高,为65.68%。

  从交强险渠道的理赔情况来看,电子商务渠道的有效报案数和已结赔款增速均为最快,分别为104.43%和129.23%;个人代理业务渠道的案均已结赔款最高,为0.42万元;电话营销渠道的出险率和简单赔付率均为最高,分别为20.32%和73.83%。

  第三方平台将卖更多车险

  数据显示,2014年57%的互联网保费是由险企官网实现的,43%由第三方平台实现。而近期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或将打破这一格局,未来可能有更多车险品种在第三方平台销售。

  《办法》从经营的主体、条件和区域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互联网保险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首次将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经营列入监管范围。有业内人士表示,这看上去是加强了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实则是为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保险松绑。

  事实上,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始涉足保险业务,市面上也已有很多平台涉猎保险产品销售,如淘宝、京东、网易、OK车险、最惠保、大特保等平台。其中,部分平台客户流量较大,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对第三方平台销售保险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办法》还规定,投保人缴的保费应直接转账支付给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这将取缔其之前的灰色收益链。目前,很多网站搭售意外险很多账目的处理是直接代收保费,新规发布意味着未来只要是保费收入,只能是保险公司收取。不过,保险公司可以依法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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