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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启动:六省下月起可申报车险费率

  • 发布时间:2015-03-24 11:3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据保监会网站3月24日消息,保监会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从2015年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保监会表示,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保监会近日印发《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试点地区及改革步骤,扎实推进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

  该《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拟定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和保费行业基准,建立商业车险新型条款评估和保护机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依法报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建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测调整机制。

  此外,《方案》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推广阶段,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明确从2015年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中新网金融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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