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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车指定保险公司那是“霸王条款”

  • 发布时间:2015-03-04 07:33:19  来源:长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毅

  随着购车热的持续升温,涉及汽车类的消费纠纷也逐年递增。昨日,记者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获悉,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受理汽车类投诉366件,家用轿车投诉量与同期相比呈两倍增长。其中,新购买家用轿车投诉量占汽车类投诉的86%、汽车配件占该类投诉量的12%、二手车占该类投诉量的2%。

  - 案例

  宣传与实际不符

  消费者要求退订金遇阻

  长春市消协数据显示,在汽车投诉中,中低档车投诉占首位,汽车销售服务投诉创新高。

  从汽车消费投诉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销售环节不透明,欺诈和误导的情况较为突出,而隐瞒车辆瑕疵举证责任和行业中“霸王条款”所引发纠纷是解决问题难点。二是因质量问题引发索证、退换货难度较大;三是售后服务不规范,保修、维修陷阱多。

  2014年12月,消费者周某在一次活动中得知购买车辆可以享受到商家宣传的“购车贷款零利率零手续费”,随后交了5000元订金,但去店里购车时,商家称想参加该活动,必须要交11%的手续费,消费者随后与商家协商退订金遭拒,从而引起纠纷。

  同样在汽车消费中遇阻的还有吴先生。据了解,吴先生在4S店购买一台奥迪汽车,在《三包》期内,行驶18000公里时制动器出现暴死的现象,经过4S店检测是制动器出现的性能问题,消费者认为花了大价钱买了次品,坚决要求退车而引发纠纷。

  - 释疑

  消费者为何维权难?

  一直以来,汽车类商品维权难就是一个突出问题,究其原因,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认为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销售环节出现的消费纠纷主要源于信息不对称和价格不透明。

  “大部分消费者缺乏验车、有关汽车使用、维修、保养知识和经验。经营者占有明显优势。”钟萍说,由于市场不成熟,经营者在“暴利”心态的诱使下,或不明码实价,或设置价格陷阱。

  其次,举证责任难。汽车具有技术性和专业性,在出现质量问题纠纷时,特别是纠纷较大质量问题时,经营者往往以法律原则要求消费者举证或要求消费者寻求鉴定机构检验,这往往成为汽车厂商的挡箭牌,由于鉴定机构少,费用高、难度大消费者难于踏进这个大门,只能是任由商家说了算。

  同时,利益诱惑使承信缺失。诚信缺失导致汽车消费主体间的信任度下降主要原因。

  □ 汽车维权“五宗罪”

  一是汽车销售服务问题呈多元性。经统计,汽车销售服务投诉占汽车类投诉65%。

  二是轿车车身质量不可忽视。从投诉中发现有关汽车配件安全隐患、发动机、变速箱、制动系统、轮胎、仪表、座椅、车身外观及油耗等方面的质量问题增多。

  三是隐形欺诈行为难维权。一些汽车销售店为了利益最大化,将维修过的车或水淹车隐瞒实情进行兜售。消费者普遍都对汽车的专业知识不熟悉,在验车时无法观察到。

  四是“霸王条款”突显。这部分问题主要体现在贷款购车中“指定保险公司投保、强制搭售汽车保险及装饰品”、随意加收服务费用、贷款购车中无利息却有限至等条件。

  五是售后服务质量不高,老问题多发。“经营者处理问题不及时,而且习惯采取拖延的手段或是推诿将责任转移给汽车生产厂商,以此来逃避本该承担的责任,使消费者失去了对该品牌的信认。”钟萍介绍。

  提醒

  这些陷阱得绕着走

  面对汽车类商品所存在的一系列维权难题,长春市消协建议购车者要注意防范汽车消费各类陷阱:

  1.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2.隐形收费陷阱。贷款购车零利息却收取高额服务费;

  3.贷款购车陷阱。贷款购车指定保险公司投保并且要求购全险,甚至在合同中设置续保保证金,以此约束消费者不得更换保险公司;

  4.前期销售凭证陷阱。购车合同中以“定”字写明了相关规定,注意“订金”和“定金”有差别;

  5.验车陷阱。注意验车细节,签字认定条款要看清。注意“合格证”不同车风险;

  6.配置陷阱。汽车低档配置改中档配置以次充好;

  7.“霸王条款”设卡。捆绑销售。

  同时,钟萍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车辆时,应注意事前保护,签订购车合同,看好合同条款,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一定要约定明确。要注意防范购车中出现的限制、不公平“霸王条款”,并应主动去拒绝;提车时最好找懂汽车专业知识的人一同前往,要注意仔细检查车况,了解车辆返修率、售后服务点、配件与服务价格等信息,且要了解汽车说明书上的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规范使用。

  此外,还应保存好发票、单据,维修记录等以便事后维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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