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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制监管“公文” 保险误导销售又出新花样

  • 发布时间:2014-12-23 07:4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马元月 陈婷婷  责任编辑:孙毅

  年末,当各种理财产品火爆促销时,保险产品误导销售又出新花招。与以往发短信、打电话传递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所不同,近日网上传出消息,保险市场正炮制监管“公文”来促销健康险和意外险,还私自刻印监管公章大印。

  “2015年1月1日凌晨起,原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全面停售。正式启用2015年新版保障费率。原保障不变情况下,每万元保额费率上调48%。新版费率已下发。”北京商报记者拿到的假公文有如上表述。在这一简短的公文落款处写明为“辽宁监管局”和“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的字样,还盖有监管部门的公章。

  如此寥寥数语,让人读出了未来重大疾病保险、意外险要涨价的味道。有保险公司人士解释,这是借机在市场上制造旧产品要停售、新产品要涨价的假相,变相搞促销。“事实上,这样的假相很容易让业内人士识破,一方面没有红头公文纸章,另一方面如此大幅度地上调费率本来就不切合实际。”不过,这样借用监管“公文”形式做宣传对保险消费者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这样的“公文”流传于市场之后,辽宁保监局随即在官方网站澄清,认为该公告系伪造,其行为涉嫌违法,并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分公司严禁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制造、传播该类虚假信息,并于12月18日12时前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所属各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防止虚假信息进一步扩散。

  辽宁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仔细甄别,从自身实际需求出发理性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提防以停售、涨价为由的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如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过程中自身民事权益受到侵犯,可拨打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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