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8成原告为中老年人 寿险误当银行理财卖
- 发布时间:2014-10-30 10:03:12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孙朋浩
据《劳动报》报道,本想去银行存钱,却在保险员忽悠下买了份人寿保险,得知保险并不是理财产品后,反悔要求退款。像这样的保险合同纠纷,根据浦东法院统计,同比上涨了40%。昨天,浦东法院发布了2011-2013年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对人身保险类和银行金融借款案件审判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分析及梳理。
据白皮书统计,2011年至2013年,浦东法院共受理165件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收案数量呈现平稳增长。在165件案件中,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共计155件,而原告则以中老年人居多,占总数的83%。据了解,这些案件的争议焦点也相对集中。38%的纠纷争议都集中在保险代理人或投保人代替被保险人签字,被保险人得知后表示不同意投保,于是告到法院要求判决合同无效,要求退还保费。尤其是在去年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规定“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亲笔签字(捺手印)或签章。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代投保人签字的,除投保人追认外,保险合同不生效”后,涉及代签名案件明显增加。
此外,投保人认为保险代理人或银行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致使其误将人寿保险当做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得知产品真实性质后要求撤销合同并退还保费的纠纷占到了纠纷总数的19%。保险代理人故意混淆保险与理财产品的概念、片面强调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功能、有意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等保险代理人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层出不穷。
对此,白皮书也呼吁保险人要审慎合规经营,强化从业管理,规范保险代理人行为,并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来源上海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