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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撤退”合资险企 牌照成烫手山芋

  • 发布时间:2014-09-28 07:2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股权退出最明显的原因肯定是对盈利不满意。”一位业内的金融学者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

  实际上,近来遭转让的合资险企不止一家,险企经营困境愈发难掩。

  无独有偶,9月19日,保监会批准荷兰保险II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中荷人寿的50%股权转让给法国巴黎保险集团。股份转让后,北京银行(601169)和法国巴黎保险集团各持有中荷人寿50%的股权。

  更为巧合的是,9月3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中法人寿25%的股权,转让后尚余25%股权,中法人寿的另外50%股权为法国国家人寿保险公司所持。

  一个月内,中外合资险企的股权变动已有三例。这其中,从设立到转让,中法人寿与海康人寿的变迁路径如出一辙。

   中法人寿遭低价叫卖

  中法人寿由中国邮政与法国人寿于2005年合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亿,中国邮政与中法人寿各持50%的股权。此次转让股权估值7561.5万,挂牌价格超过估值两倍,为1.56亿。

  公开数据显示,中法人寿从2010年开始保费收入不断下滑,2009-2013年,公司每年原保费收入分别为2.7亿元、2.2亿元、6554万元、3426万元和1056万元。自成立开展保险业务起,中法人寿的亏损局面实已难摆脱。统计数据显示,中法人寿去年亏损698万元,今年前7月亏损额度进一步扩大至870万元。

  中法人寿的地位在2009年9月,中国邮政与各省(区、市)邮政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国有全资寿险公司——中邮人寿之后,更是急转直下。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7月中邮人寿的原保费收入达190.2亿元,居于寿险公司第十位。与中法人寿前7月仅177.5万元的保费收入比较,中国邮政的取舍不无道理。

  与海康人寿不同的是,中法人寿虽价廉许多,但接棒企业的热度却并不高涨。截至目前,市场仅有消息传称,上海一家民营企业有意接手。

  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以原保费收入计的市场份额整体较小,2013年外资寿险公司合计占有市场份额的5.6%。国际咨询机构安永近日发布的《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未来发展方向》显示,去年调查的28家合资寿险公司中有三分之二未盈利。

  “销售渠道单一、网点偏少是制约合资险企发展的主要原因。”以中法人寿为例,注册资本仅2亿元,属监管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营业范围只在北京。而同属中国邮政的中邮人寿,虽晚了4年成立,但截至去年底已凭借着银邮网点的优势在14个省(区、市)开展业务。

  此外,“中外股东的经营理念分歧”是业内人士提出的又一“分手”客观原因。

  据统计,目前市面上的28家合资寿险公司中,有近半数曾因发生重大股权变更更名。这其中,除了中海油退出海康人寿、中国邮政减持中法人寿,今年4月中国东方航空已转让其所持有的国泰人寿50%股权,接盘方为上海陆家嘴金融。此外,中荷人寿、工银安盛、招商信诺和交银康联属于“银行系”险企的类别,即中方股东退出后由国内银行接盘。

  对合资险企不看好的不仅是中方企业,事实上,天安人寿、建信人寿、中新大东方等都遭外资大股东退出或减持,天安人寿和建信人寿更是直接由合资险企转为中资险企。

  安永的报告还指出,未来五年,外资保险公司将面临的竞争性威胁主要来自内资保险公司。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末排名前五的寿险公司—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保险、太保寿险和人保寿险共占据了75%的市场份额;如果将前十大寿险公司考虑在内,则其占据的总市场份额将增至86%。

  国内保险市场的高集中度使困境中的合资险企愈发难有建树。上述报告同时显示,2013年内资寿险公司总保费收入为10144.07亿元,合资寿险公司为596.85亿元,17倍的悬殊差距和市场现况或使中外双方渐渐失去经营信心,频繁转手的合资险企已成烫手山芋。

  国企的合资险企历练

  一名保险行业资深观察人士早前曾对此有过总结:“这些发生股权变更的合资险企,原因多是中方股东与外资股东对业务发展互相不满意。中方股东觉得公司业务发展过于缓慢,无法如期让股东分享到经营利润;外方股东则认为中方股东在资源提供和业务支持方面不够慷慨。”

  从大型国企的方面来看,投资合资险企的操作难度和效果远低于发起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发起成立保险公司,各方投资人最高持股比不能超过25%。这样的局面显然不能满足大型国企的胃口。而如果投资合资公司,股权占比至少可以达到50%,更有利于大型国企在保险市场谋篇布局进而大展宏图。

  尽管中外合作的困难多多,但“少投入、高回报”的投资捷径还是让不少国企对合资险企义无反顾。一位业内金融学者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表示:“外资想抱大腿,因为自己是外来的和尚,没数据,只在大城市有网点,所以想和中资合作,利用他们资源、关系客户之类。”

  事实上,国企的合资险企经营起初颇见成效。2002年1月,中石油集团公司通过旗下的中石油财务公司与意大利忠利保险各持50%的股权合资设立中意人寿。2005年2月,中意人寿为其中方股东—中石油集团的39万名人员提供保费数额高达200亿元的“阳光团体年金保险”。这一巨额保单的合作模式无疑成为合资险企经营门路的典范。

  “尽管有困难有风险,但大型国企投资保险公司的冲动并不会有所消退。这些国企的大批员工的医疗和养老问题需要有专业的寿险公司来打理,合资险企则希望借助更多的股东资源优势。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上述人士如是说。

  而面对目前合资险企被屡屡转让的境况,有分析人士指出,国企频繁抛售持有的险企股权,是顺应国企改革,收缩战线、回归主业的大趋势,但长期以来业务发展缓慢、经营亏损也是一大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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