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争取提前试点个税递延养老保险
- 发布时间:2014-08-21 00:56: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胡爱善
8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基本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表示,新“国十条”在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保监会将加快探索和改革,今年底希望有具体办法出台。在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方面,保监会将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启动试点。
制定直投实体经济便利政策
王祖继表示,保险业在创新资金运用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和改革,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前一段时间在拓宽保险资金投资领域方面做了很大的改革,放宽了股权和不动产的投资范围,增加了创业板等可投资产品。同时,推动基础设施的债权计划注册制改革,实施大类资产比例的监管,简化程序,探索债股结合的创新,推进项目资产支持计划,调动了市场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增加了市场主体的投资风险意识,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效果很好。
王祖继说,截至今年6月份,保险资金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达到3.6万亿。保监会要研究制定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的便利化政策,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战略新兴产业和重大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方面,为经济转型升级作出贡献。通过投资股权债权为经济发展提供长期资金。信用保险是支持企业“走出去”,进行对外投资、对外出口,特别是支持高科技的、高附加值的成套设备出口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支持市场主体,创新资金运用方式,在重点投资领域发挥保险资金的作用。
推进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
在个人税收递延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方面,王祖继表示,保监会作为主要的政策执行主体,在个税递延的制度安排、产品设计、流程等相关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应该说有一定的技术储备。这次新“国十条”明确提出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明确规定2015年内启动试点工作。
王祖继表示,通过延迟纳税的激励政策,可以鼓励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这样不仅有利于促进保障体系的建设,而且可以大大减轻财政负担。有利于丰富养老保障层次,满足不同的保障需求的职责可以更多地放给市场,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新“国十条”当中明确提出要把商业保险建设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要求商业保险成为家庭和个人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提供者。下一步,保监会将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前期工作,争取创造好的条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启动试点。
就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方面,王祖继表示,保监会支持商业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最主要的承担者,也支持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同时,会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的市场化运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包括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补充的重要作用。除了发挥传统的风险管理、经济补偿和保障等传统职能以外,现在保险市场主体通过运用各种投资工具,包括股权、债权、各种基金,一方面参与公立医院的改革和医疗保健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也在创新养老产业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