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制造参保调查:老板为员工投保了吗
- 发布时间:2014-08-05 09:21:53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孙朋浩
8月2日的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厂的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反应迅速,尽管各大保险公司都在第一时间宣称已开启绿色通道,积极排查个人客户的投保情况,但遗憾的是,只有零星的人员被确认曾在保险公司投保。工厂为设备投保,却忽略员工投保的情况,会否也存在同为制造业基地的广东地区?
发生在8月2日的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厂(下称中荣)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
苏州保监分局2日公告称,经调查,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承保该厂部分财产保险,保额1200万元左右。人身保险等其他保险情况还在核实统计过程中。尽管各大保险公司都在第一时间宣称,已开启绿色通道,积极排查个人客户的投保情况,但遗憾的是,只有零星的人员被确认曾在保险公司投保。部分保险公司明确指出,未承保中荣的团体意外险和高危行业险。
中荣工厂这种为设备投保,而忽略员工投保的情况,在广东制造业是否存在?南都记者昨日采访发现,目前广东制造业企业主为员工投团体意外险或者雇主责任险的覆盖面也还是比较窄。
工伤保险投保率提高
“今天又有保险公司业务员来推销,说我这样自己做老板的私营企业,只要有雇员,就不能完全避免工作中员工发生伤残或死亡的风险。他建议我买一款雇主责任险,说如果出现相关风险,保险公司会承担赔偿责任,帮我转移风险。我说已经给员工买过意外险了,况且还有工伤保险,再买雇主责任险等于重复保险,浪费钱。”东莞一位中型私营企业主莫小姐向南都记者表示。
其实,不只莫小姐如此想。此前,一项针对国内企业主的调查显示,目前不少企业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往往淡薄了安全意识,多数企业主认为员工伤残、疾病、身故等事件并不可能每年发生,因此,如同莫小姐这样的私营企业主,往往觉得有了工伤保险,再加上购买意外险,足够防止可能发生在员工身上的各种“职业风险”,这笔“重复投保”的雇主责任险保费根本不值得掏。
“这样说有些不太理性,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即使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事故中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间薪酬和五至十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仍须企业自行承担。而且现在各行业招工越来越难,企业可以通过给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等额外的福利吸引和留住员工。”广东一位资深保险人士表示。
“在广东,制造业企业主为员工投团体意外险或者雇主责任险的覆盖面还是比较窄。”广东一位外资保险总经理向南都记者表示。“这几年,伴随着国内用工成本上升、外贸出口风险加大,市场竞争激烈,珠三角广泛存在加工型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急剧提升的情况,在现金流有限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把购买保险放在最后一位来考虑。”
“跟5年前相比,广东工伤保险投保率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上述保险总经理表示,“之前,很多企业要不不买,或者是选择几个人来买。现在广东社保对企业的要求很高,很多地方要求是全员购买。在调研的时候,发现有些企业只有50%的员工投保工伤保险。”上述保险总经理表示。
低端加工制造业参保低
“行业惯例,只有正式入职的员工才会购买规定要买的保险,而临时聘用的员工确实不会购买。目前广东的用工成本太高,无力提供更好的福利。”莫小姐也表示。
广东工伤保险覆盖面已经宽广,一般没有参保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低端加工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广东省人社厅厅长林应武此前对外表示,广东省去年整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大概有30 57万,其中异地务工人员人数是2000万。前段时间媒体也问过广州市有百万异地务工人员没有参保,实际上真正没有参保的只有23万多,主要是低端加工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
“社保这块费用会占到人员费用的20%-30%的费用。各种因素导致用工成本上升,也导致了一些私营企业主相对吝啬,并不会再额外支出费用,为员工投保商业险。”上述保险总经理感叹道,“原本风险抵御能力就不足的中小企业,再加上自身缺乏相应资本金或者风险准备金来抵御风险,那么企业时刻将面临倒闭的风险。生产企业遇到生产事故,就算不是遇到群死群伤,遇到个别员工受伤,对于企业的成本都非常高。因此,我们都会建议中小企业主通过购买保险来转嫁企业风险。企业主不应该从保险这块来节省成本。”
“现在工伤赔付确实非常高昂,之前隔壁的一家工厂的员工因为上班路上遇到意外身故,工厂并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工厂最后自己承担超过50万的赔偿。对于一家仅有30多人的小厂而言,这已经是一笔巨大的赔偿费用。”莫小姐对南都记者称。
高危行业企业需参加责任保险
近年来随着安全事故频发,高危行业的责任险正在逐渐进入“强制推行”的讨论和尝试。
2007年1月,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近日,广东保监局会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转发《广东省高危行业企业投保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要求高危行业企业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第21条明确规定,“探索和建立商业保险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相结合的制约激励机制,同时,要积极研究推出新的商业保险险种,充分利用商业保险等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要求运用商业保险来补偿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伤亡事故的赔偿费用。
高危行业企业可投保如下险种:矿山生产企业投保雇主责任险;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投保雇主责任险以及公众责任险;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雇主责任险以及公众责任险。
高危行业企业雇主为其从业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时,建议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10万元,其伤残损害赔偿标准参照社保工伤给付标准。投保公众责任险建议按年产值或营业额分三个等级设定最低责任限额,如年产值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投保,每次事故及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
[链接] 雇主责任险社会属性更强
所谓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北京一位保险专家表示,为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许多国家已经立法规定企业必须购买雇主责任险。目前,虽然我国尚未立法强制实施该险种,只是规定某些行业必须为从业人员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建筑业、高危行业等,但与其他险种相比,雇主责任险具有更强的社会属性,其不但能有效降低企业主在遭遇员工工伤事故时所需担负的责任风险,还可维护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效能。
雇主责任险因为其覆盖的范围广,因而费率的计算十分不易。各保险公司存在差异也较大,一般受所属行业、员工人数、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由于雇员从事工种的危险程度不同,对于不同工作类别,费率也各不相同。
如某机械公司有员工150人,其中机床操作工人有70人左右,企业只需为每位员工支出每年360元的保费,就可获得工伤身故、残疾保障10万元,工伤医疗保障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