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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监局上半年对国华人寿等四家开罚单115万

  • 发布时间:2014-08-01 08:0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刘伟  责任编辑:孙朋浩

  今日,《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随着寿险销售人员资质的提高,保险公司管控责任的加强,寿险营销有望进一步规范。不过,加大对销售误导的查处仍是北京保监局的监管重点。

  《办法》对销售从业人员设定了更高的资质要求,如明确要求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销售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寿险营销经验且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欺诈行为,在销售时还要向消费者提示风险点并进行风险评估。这一新规让部分营销员无缘上述两项业务,也有不少人对此表示不解。

  北京保监局寿险处处长陆玉华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投连险和变额年金险产品更为复杂,对专业性的要求更高,因此有必要适度提高其销售人员的准入门槛,而且这两类产品销售占比极低,北京市场份额甚至不及1%,因此不会对市场形成明显冲击。

  据了解,北京保监局上半年对国华人寿北分等四家存在销售误导或欺骗行为的寿险公司共处罚款115万元,平均每家罚款额已经接近《保险法》中对欺骗投保人行为最高予以30万元罚款的上限。

  陆玉华还透露,下半年对人身险销售误导查处力度将进一步加强,并推进建立保险行业警示信息管理系统(即行业黑名单),以警示寿险营销员不要误导、欺骗消费者;对于严重违规的保险公司,将会受到停止开展新业务、限制业务范围等处罚;北京保监局还会加大对管理人员追责,对违规营销人员将吊销资格证书等,坚持严查重处、同查同处,同时督促问题公司跟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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