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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平安资管张治民老鼠仓案再开庭 争议非法获利额

  • 发布时间:2015-03-13 10:03:47  来源:新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田燕

  3月12日消息,原平安资管投资部副总经理张治民“老鼠仓”一案今日二次开庭,他们夫妻两人再度站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与第一次开庭类似的是,这次审理过程中的焦点依然在于:控辩双方对非法获利金额计算方式、张治民妻子是否该定罪的分歧。

  非法获利争议差额达1097万元

  根据公诉人的表述,2009年2月28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张治民利用未公开信息,自行或指使被告人尹琼、通过其他三人账户与其管理的股票投资组合趋同交易,包括国电南瑞等在内140只股票,累计趋同成交额人民币13.42亿元,获利2861万余元。

  对于这一指控,张治民及辩方律师都对罪名无异议,但这非法获利的2861万元,则存在很大疑虑。根据辩方律师的说法,获利计算差额可达1097万元,张治民本人也认为自己只获利1000余万元。

  这1097万元的差额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根据辩方说法,获利金额计算应该仅限于被控时间节点,张治民股票交易清单显示,控方将2009年2月28日之前购买、2013年卖出的股票计入,造成期间部分股票出现买卖股数不均等的情况。例如国电南瑞一股,期间卖出股数比买入股数多3万股,这3万股属于被控时间前已经持有的,应该被计入成本扣除获利。

  另外辩方律师认为,被告在任职期间的股票交易决策应视为个人智慧,由此形成的信息更像是商业信息,而非未公开信息。而且,被告律师还提出,审计中以“前五后二”的证券行业惯例和实践统计趋同交易可作为法庭审判的参考依据,不能成为定罪证据。

  而现场一身黑色西服的张治民并未过多发言,但坚持称自己并未获利那么多。截止今日庭审结束,双方依然在获利金额计算上存在很大争议,尚未有定论。

  根据资料显示,2008年7月到2013年1月,被告人张治民担任平安资管股票投资部副总监理,并先后负责管理“平安人寿[微博]-寿险传统-高”以及“平安产险”两个账户股票投资组合。

  妻子尹琼被做无罪辩护

   控方的说法是,张治民的妻子尹琼作为本案从犯请法庭量刑,而这种指控则意味着她也涉及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但是,尹琼的代表律师直接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在近两个小时庭审中,尹琼实际参与其控制的三个账户的股票买卖这点是没有争议的。不过,辩方律师认为,与内幕交易罪不同,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目前还没有司法解释,对于尹琼的审判,不能按照内幕交易来类推证明。

  其次,控方提出张治民出差期间交易记录的IP地址在上海,因此认定为尹琼操作,这一说法得到张治民的反驳,他表示自己出差依然会使用上海的无线网卡在自己的手提电脑操作。

  另外,控方提出一个细节,也就是尹琼笔录中提及,她在帮助张治民借身份证开户时与其发生争吵,劝其不要再操作。尹琼坦白,自己曾帮助过张治民操作股票交易“两三次”,通过张治民留纸条的方式通知自己,但辩白称与其争吵并不是因为知晓张治民所做的是违法的。

  “除了被告人所说的操作了三四次以外没有更多的证据,到底是几次,什么时候操作,操作的哪一只股票,是不是成交了,数量多少,赚了赔了,是不是趋同都不知道。”尹琼辩护律师认为,不能根据她模糊的叙述来认定她的罪行。

  该案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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