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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销售等业务明年2月起可外包

  • 发布时间:2014-11-25 14:14: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朋浩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今日正式发布《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于2015年2月1日正式实施。《指引》内容界定,外包服务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外包机构应具备开展外包业务的营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协会对外包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并监督外包活动。

  《指引》重点就外包业务中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三个重点环节中账户开立、资金安全、履责要求进行了重点规定。《指引》还特别指出,基金管理人委托外包机构提供基金业务外包服务的,基金管理人应依法承担的责任不因外包而免除。

  协会表示,基金业务外包是基金管理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竞争与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经营的现实需要,也是国际成熟市场的通行做法。

  随着在协会备案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断增多,其规模、经营范围、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差距不断显现。基金业务外包有助于自主发行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解决中后台业务的紧迫需求,引导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专注核心投研业务能力,进一步发展壮大。

  此外,《指引》亦整合了公募基金产品的外包需求,有利于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公募基金管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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