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富人为何热衷慈善
- 发布时间:2015-12-08 02:10:52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胡爱善
■ 思进观察
富人捐赠巨额财富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有关。除了坚定的宗教信仰之外,富人们捐赠巨额财富,与我们普罗大众一样,是不喜欢“被”交税。
前几天,刚喜得千金、年仅31岁的美国富豪马克·扎克伯格向世人宣告,他将以另一种方式来庆祝他女儿的来临,并且也是以另一种方式来改变世界,将成立有限责任公司(LLC)——陈-扎克伯格计划(Chan Zuckerberg Initiative),以非传统基金会的模式进行股权捐赠。
扎克伯格和妻子刚宣布此决定,立刻引来各种评论和质疑,其中不乏羡慕嫉妒恨者,就连美国财富网(FORTUNE)也形容此次裸捐并不简单。
此次扎克伯格选择的慈善模式,并非传统的慈善基金会,也非家族信托的慈善年金信托,而是有限责任公司(LLC)。基于LLC慈善公司可参与政治筹款、募集天使投资,同时进行对营利或非营利集团的投资行为。从扎克伯格的表述来看,他将做的是一个LLC架构的公司制法人慈善组织,而非家族信托基金,未来他的女儿无法获得财富传承。对于慈善事业来说,其实哪怕他做慈善年金信托,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更重要的是,在LLC慈善公司的构架下,允许操控者在第一时间完成决策转换,使扎克伯格全权控制450亿美元,明确资金的流向,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的二次投资,这些优势是传统慈善组织无法做到的。举例来说,传统的慈善基金每年须将不低于其总资产的5%,投入符合其宗旨的慈善事业。比如,比尔、梅林达盖茨慈善基金会,为了保持慈善基金的资格,基金会每年至少必须捐出其资产的5%,也就是说每年起码得捐掉15亿美元。
当然,话又说回来了,任何举动都不会是无缘无故的,背后总有潜在的动机,扎克伯格、比尔·盖茨和巴菲特也不例外。首先,富人捐赠巨额财富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有关。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都把赚钱作为上帝赋予他们的责任,但同时又相信富人进不了天堂。
《圣经》说道:“富人进天堂,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困难”。与进天堂之永生相比,在临死之前将身外之物——金钱都捐掉,又有什么舍不得的呢?最为典型的人物当属洛克菲勒。他的每篇日记几乎都提到上帝,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我相信赚钱的能力是上帝赐予的……我的职责就是赚钱。用我所赚的钱,为我的同胞的利益服务……我距离见上帝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在剩下的时间里,我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慈善事业,把上帝给我的财富与更多的人分享。”
除了坚定的宗教信仰之外,富人们捐赠巨额财富,与我们普罗大众一样,是不喜欢“被”交税。巴菲特自己曾透露,他每年缴给政府的个人所得税比他的秘书还要少。
众所周知,比尔·盖茨拥有的绝大部分财富是微软的股票,市值已经超过了800亿美元。百年之后,如果他将财富作为遗产传给儿女,按美国法律需要缴纳税率约50%的遗产税。也就是说,按800亿计算的话,在他的儿女接受遗产的当日,必须缴纳400亿现金的遗产税。
比尔·盖茨哪有这么多现金,他也无法出售股票。按照惯例,大股东出售股票必须经由董事会同意。聪明的做法,就是把股票转赠给一个以他命名的基金。
美国国税局(IRS)为富人制定的一条税法条律——501c(3)条款。这一条款的规定普通收入者永远无法触及。但是根据此条款,美国富翁建立的非经营性私人基金,可以完全免税。这种既可免去重税赋,又可获得社会声誉之善举,何乐不为?
□陈思进(资深风险投资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