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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局:外企自6月1日起可自由结汇

  • 发布时间:2015-04-10 07:3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昨日,外管局网站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通知明确企业可自由选择资本金结汇时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及其结汇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对资本金使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6月1日起实施。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管理,企业可自由选择资本金结汇时机。二是明确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及其结汇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对资本金使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三是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四是进一步规范结汇资金的支付管理,明确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承担真实性审核义务。五是明确和简化其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资金结汇及使用管理。六是外汇局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与违规查处。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中经外汇局办理货币出资权益确认(或经银行办理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的外汇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适时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据介绍,《通知》的实施,将外汇资本金结汇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完全赋予企业,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的政策空间,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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