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披“互联网金融”外衣 超亿元案件增多
- 发布时间:2016-05-15 09:11: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张少雷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是第七届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据公安部消息,近年来非法集资类案件急剧攀升,今年一季度,非法集资犯罪的立案数达2300余起,涉案金额超亿元案件明显增多。犯罪活动网络化特征明显,假借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微商、外汇理财、虚拟货币等名义的案件增多。
由于操作便捷、收益率较高等特点,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了不少人的理财选择。但频繁出问题的互联网金融领域还是不免让人疑虑,哪些平台真正安全可靠,又该如何鉴别那些不靠谱的平台?日前,上海、江西公安机关破获了两起案件,犯罪分子正是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从事非法集资和传销犯罪活动。这两个案件呈现出什么特点?能带给我们那些警示?
作为“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重要表现形式,P2P网贷平台近年来发展迅猛,但一些欺诈项目夹杂其中。201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侦破沪易贷非法集资案。犯罪嫌疑人邢某曾经在温州从事建筑业,旗下有上百家美容连锁机构。为了“让钱来得更快”,2014年3月起,他成立上海佰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设立“沪易贷”网站,对外宣称“沪易贷”是佰强旗下网络金融投资平台,通过“沪易贷”先后发布为期1至12月不等的投资标的,承诺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高额的年息。据公安机关调查,这些标的几乎一半都是虚假的,背后没有实际项目。
上海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探长林植介绍,从网站上投资人看这些钱投了这个标,进了这家项目公司,但其实这些钱经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都转移到了自己控制的个人银行卡,相当于形成了资金池。然后他用资金池里的钱去放贷。
截止案发,佰强公司通过“沪易贷”共募集资金1.9亿余元,其中最高的一笔达到600多万。打着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的招牌,不少投资者被钓上了钩。
林植介绍,他是2014年5月开始做的,到2015年的4、5月份这个平台的资金就兜不下去了。为什么短短一年的时间,能吸引到这么多投资人的钱?主要一个原因是它的利息比较高。他在网站上许诺的利息要达到年化的百分之二十几到三十几,而且都可以做短期,比如一个月到三个月,可能投资人比较感兴趣。
据了解,在“沪易贷”平台进行交易的投资人来自全国各地,涉及近29个省市自治区。那么,这些人当初是怎么上钩的呢?犯罪嫌疑人邢某表示,除了在其他网站做广告、用QQ群维系关系、在社区散发宣传单页、群发广告短信等方式,该公司还在安徽组织过两百多人的大型宣讲会,宣传其当地某地产项目。
邢某表示,约他们到公司来见面,到项目实地去考察,看这里的房价等各方面,反响很好,觉得这个项目都能赚钱的,他们当时才投了资。
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除了非法集资,近年来网络传销也呈蔓延态势。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操作便捷、传播迅速、波及范围广等特点,依托网络,大肆发展人员加入,短期内疯狂敛财。
2015年,江西宜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摧毁了一个总部在河南省洛阳市,服务器在香港、波及全国8个省市、会员多达1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6000多万元的特大跨省网络传销团伙。犯罪嫌疑人依托“开心复利”理财网站和香港钻石通讯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K币交易系统,以投资理财为幌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据了解,该团伙通过对会员实现推荐奖、管理奖、日分红、见点奖、报单奖等方式,鼓励会员发展下线,实现滚雪球式发展。
宜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队长张丹青表示,它比较吸引人的是,它每一份产品交1600块钱,每天可以进行分红,分红是以电子币的形式。你交1600块钱,每天可以返电子币,每天返20个。
张丹青表示,该团伙主要瞄准的是四线、五线城市或农村地区的民众。其中很多参与人员不会上网,也不知具体的返利分红方式,只是听朋友或亲戚介绍能赚钱,且投资额不高,就被拉下了水。此外,和传统传销方式相比,这起网络传销案件发展速度很快。
张丹青表示,开心复利”网站真正运营是2014年9月到2015年1月,短短三个多月时间,发展了一万多会员,收取了六千多万会费。所以通过网络扩张性很强。
目前,该案三名嫌疑人已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经济犯罪遇上互联网,大有如鱼得水之势。这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又该如何防范和治理?
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往往假借或曲解国家、区域或行业、金融发展政策,虚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编造投资前景,许诺超高收益率欺骗群众。在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爱君看来,非法集资犯罪发案数高位运行,大案增幅明显的背后,是网络时代的非法集资犯罪更低的犯罪成本。
现在进行非法集资得成本很低,通过互联网了,从原有民间的投资,进入生人的社会,再经过结构设计,貌似很安全,有高的利息,而且集资速度快、集资量大,网络带来的是效率也高,成本也低。另外,民间融资借助互联网,使得中介的平台以很合法的形式出现了,没有真正的借款人,是平台来借款,大量的出借人快速把钱送上来了,快速获得大量资金。
近期发生的“e租宝”、“泛亚”、“上海申彤大大”等非法集资案件危害巨大、波及地域广泛。越来越多的案件打着互联网金融、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中介、股权投资、旅游、养老、民办院校、境外上市等旗号,网络借贷成为案件多发的高危领域。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刘路军说,这种形式和以往相比更具有新颖性,很多老百姓不了解什么是金融业态,(觉得)这东西是什么不太清楚,但是给的收益率非常高,很有诱惑力,而且违法犯罪分子宣传的时候往往打着国家的政策、项目、经济创新的幌子给自己撑门面,但是实际上干的是鱼目混珠、违法犯罪的事,和国家倡导的大政策、大方向是相反的。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非法集资及传销犯罪坚决依法打击,正采取开展专项行动和重点案件侦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打击,尽全力挽回一批经济损失。
刘路军表示,打击那些社会影响大、危害大、情节恶劣,给老百姓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同时对于其他小的案件,还有一些冒头的违法犯罪活动,该处理的及早处理掉,防止更多老百姓受害。同时预警防控,及时通过风险排查等各种数据化手段及时发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第三,推动相关部门一起联动。刑事打击永远是处理违法犯罪最后的救济手段,最重要的是前端把它化解掉,事中事后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