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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星期二

P2P平台“跑路”频出 如此理财连员工都说不靠谱

  • 发布时间:2016-04-18 13:59:04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赵伟莉 任松筠  责任编辑:毕晓娟

    P2P平台“跑路”不是新鲜事,从前年至今,已跑了上千家平台。去年底以来,更让人触目惊心,以e租宝为开端,大大集团、快鹿投资、中晋系等一批跑路的财富管理公司、P2P平台,均涉及金额数百亿、投资者上万。行业刚刚兴起,难免会伴随着混乱,监管层也在加强整治,但对真正“买单”的投资者来说,还是要提高防范意识,多长个心眼,搞清楚财富管理公司管理的是谁的财富。

  懂经济的员工吓得辞了职

  王琳(化名),“90后”,2015年毕业于东南大学,目前待业。3个月前,她还是一名财富管理公司的职员,在投入5万元购买了3个月期限、年化收益率10.2%的理财产品作为转正业绩后,她辞去了工作。原因是感觉公司不靠谱。

  2015年12月底公司成立,今年2月关门,而她购买的产品4月7日到期。位于上海的总公司给出的说法是公司正在谈收购,需要资产清算,资金全部延期3个月兑付。最多时,该集团在全国有17家分公司,后来先后关闭了15家,仅留上海和常州两家分公司。目前,该公司尚有全国各地投资者1000多万元的理财资金没有兑付,其中南京40万元。

  说起为什么要到财富公司上班,王琳告诉记者,公司开出的月薪高,6000元。试用期3个月,如果想提前转正,需做业绩,即拉客户找资金,于是只好把自己积攒的5万元投进去。这种做法在财富管理公司很普遍,叫“带单入职”,要想保住职位或者升级,就要不停地有资金进入。此外,高薪是诱饵,炫富是标签。财富公司的员工要依靠让人羡慕的高薪,吸引更多的资金。无论是e租宝把奢侈品店买空,还是“中晋美女员工炫富”都如出一辙。

  王琳大学专业国际贸易,学过经济学的理论,这使得她干了一个月后选择了辞职。“拉10万元,提成1000元;拉100万元,提成4万。此外,总监和城市经理各提成千分之一,再给客户年化10%以上的收益。我想不出来什么项目能这么赚钱,支撑得了这么高的成本。”她说,财富公司往往还会拿出政府红头文件作忽悠,很多是较穷的边远地区的项目,那些地区怎么可能承担这么高成本的项目?

  王琳一直在纠结。她想联合南京的7-8位客户去上海总公司讨个说法,但其他人并不愿意去。她说,以后肯定不会干这个行业。

  理财需求庞大,赌徒心理想赚一把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第三方财富管理占据整个财富管理市场份额的60%以上;在我国台湾、香港等地也占到30%左右,而在内地财富管理行业所占市场份额约为5%。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规模将达227万亿,如果按5%的比例计算,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1.35万亿。“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到2.5亿,仅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就给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南京财经大学教授陆岷峰说。

  按理来说,财富管理公司涉及的领域专业性非常高,而国内存在的财富管理公司则变了形。“国内的财富管理公司处于起步阶段,市场门槛很低,规范经营意识差,不少设有资金池,挪用客户资金,一旦投资失败就卷款跑路。”陆岷峰说,从业人员主要是销售,根本不具备代客理财的能力。

  一直在线下野蛮生长的财富管理公司,近来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开始线下线上兼顾,并突破了地域限制,风险隐患更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很多财富公司是以前民营担保公司、高利贷换了套牌子。

  值得玩味的是,从去年至今,互联网金融平台不断“出事”,但是依然挡不住购买者的步伐,“中招”的也越来越多。原因一是当前理财需求庞大,而投资渠道过窄。其二则是赌徒心理作怪,总希望自己获得高收益,并不是最后的“接盘侠”。同时,理财市场的刚性兑付规则,也给予投资者一定的希望。陆岷峰认为,长期的刚性兑付,引导投资者的风险容忍度越来越低。

  有什么办法规范市场

  监管政策和手段在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面前略显无力。14日,国务院组织了14个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投资理财列为重点规范领域,为期一年。

  包括江苏在内,各省份动手要更早一点。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信息,对“中晋系”相关联的公司进行查处。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停止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的通知》,经侦部门下发《互联网借贷平台公司基础信息登记表》,对辖区平台摸排。

  今年年初,我省各地工商局均接到了一份通知,暂停注册含有“理财”“投资”“资产管理”等词汇的企业。南京市建邺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注册柜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月份就接到了省金融办下发的通知,“理财”二字完全不给用,“投资”有明确的行业限制,“资产管理”也有限制。

  我省刚出台的《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摸排现有投资理财类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支持各地探索对新设投资理财类企业实行有效管理的办法,并对打击非法集资保持高压态势。

  陆岷峰认为,互联网金融目前出现的问题是监管与创新矛盾的体现,发展中的问题只有通过监督管理和加快发展来进行解决。对互联网金融、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这类新鲜事物来说,一味堵死,是否就能彻底规范整治这一市场?到底该怎么规范整治,才能保证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更深一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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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诈骗7种常见形式

  分析近期非法集资诈骗案,我省警方总结出非法集资诈骗的7种常见形式。

  1.通过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到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等为由,以投资保健品、粮油食品等项目,与投资者签订《资产担保借款合同》等,许诺20%至30%的高额年化收益。

  2.利用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宣称为境外实力雄厚集团在境内的分支机构,编造吸引人的投资增值项目,许诺高额年化收益,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

  3.利用投资连锁酒店,将酒店经营收益权承包给投资者,许诺按投资额获取酒店收益分配权,可获得投资金额20%以上年利润预期收益,分期退还本息。

  4.利用O2O互联网创新项目,以经营进口商品等为借口,引诱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公司投资人及网站会员,许诺高额回报。

  5.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标的为自身融资,投资者的资金直接进入不法分子的私人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或以高额利息放贷赚取利差。

  6.开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称该公司经营项目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以该项目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拨款为幌子,对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

  7.假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成功人士的身份,以帮客户开展银行验资、打资金流水、办理信贷“过桥”等银行业务为借口,承诺支付高额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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