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纵论互联网金融 刘明康:监管不能旧瓶装新酒
- 发布时间:2016-03-03 08:55:24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互联网金融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如何管?日前,由人民政协报、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民建北京市委员会共同举办的“解构互联网金融”第4期财经智库沙龙在北京举行,委员、专家和企业界代表就此话题展开了讨论。
互联网金融有生命力 实现了普惠金融的宗旨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副主席宋海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移动支付、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这些互联网的工具,实现支付和资金融通,以及信用中介等等这样一些业务的新型金融业态。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有交易成本低、交易效率高、服务范围广、业务发展快、产品收益高等等特点,鼓励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使它能够更好地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这些经济实体的发展,对我们国家的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是具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表示,互联网金融是一定要干的,它是一定有生命力的。搞得好体现在凝聚力、低成本、丰体验、增加值上面。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今年4月份,在致公党中央常务副主席蒋作君率领下,调研组到北京和安徽就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进行了调研。
在此次沙龙上,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学会秘书长徐晓兰介绍了致公党中央、互联网金融的调研组的调研情况。徐晓兰表示,通过调研发现,互联网金融体现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社会的经济价值,实现了普惠金融的宗旨。一是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二是支持了普通消费者的内需市场,或者说开拓了普通消费者的内需市场。三是对三四线城市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同时为农村和偏远地区也提供了更好的金融服务。
机遇与挑战并存 创新和风险共生
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呢?徐晓兰表示,一是互联网金融形态多样,业务边界模糊。比如P2P借贷、众筹、网络理财等多种业务形态,部分业务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法律红线。二是客户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比较缺失。三是行业发展配套环境不完善,现有的信用体系难以制约信用风险。四是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制度还有待逐渐完善。五是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会引发经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发展,你怕与不怕,它就是在蓬勃发展,存在野蛮的成份,但没有到混乱的地步。我们认为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同时创新和风险也是共生的,并没有说创新就没有风险,或者说有了风险就不去支持创新。” 徐晓兰指出,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是需要弘扬创新精神。保护创新激情。支持创新尝试,防范创新风险,希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健康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政协委员、致公党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主任董晓莉表示,无论是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还是金融和互联网的影响,事实上都是对传统金融与互联网创新的融合。互联网金融也是对传统金融的沿袭和变革。期待着中国的金融和中国的互联网能产生更多的创新,为走向理性的繁荣铺垫更多的基础。
来自企业的人士也表达了看法,京东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建设表示,要感谢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它为我们的传统金融机构更加便捷、更加低成本接触、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有效补充。
立法与监管:不能旧瓶装新酒
在此次沙龙上,与会人士就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以及立法方面各抒己见。宋海认为,应该通过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构建多层次的、务实的、开放包容的、符合现代社会或者符合互联网金融生存和发展的监管体系,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协调机制等等政策措施,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有序和规范发展。
“监管方面,我不赞成互联网金融跟银行一样管,交给谁管我现在还没有想好,但是都不能够用旧瓶子来装新酒。此外,可以有行业自律。”刘明康指出,法制最重要的问题是注重内涵,内涵就是保护守法者,严惩违法者,使法律有可预见性。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速度快,监管方面怎么适应创新的步伐?徐晓兰认为,以规范市场和规范风险的预防性监管为主。明确不同业态的业务监管主体,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三者有机结合。“我们希望多个监管领域要相互协调和信息共享,鼓励、扶持互联网金融既有金融体系尚未覆盖的薄弱环节。同时也制定互联网金融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进行行业准入管理和动态分级管理。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徐晓兰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认为,互联网金融不是法外之地。法律不完备背景下的创新与监管的平衡,始终以消费者权益为中心、出发点,守住监管底线,政府只要把底线夯实,鼓励创新的空间就打开了。其实是有很多监管途径的,一是企业要有规矩,自己制定规矩自律。二是客户是有合同进行监督的。三是我们的行业协会可以进行行业的自律。四是媒体天天都盯着,可以舆论监督。
国家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国开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黎维彬表示,立法的着力点就是要支持,当出现问题的时候解决问题,而不是出现问题时退回来。立法的着力点必须保护投资人。在立法的过程中一定要抓住重点,而且要抓住积极的东西。互联网金融实际本质上是金融,互联网的准入一定要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