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有了“健康指南”
- 发布时间:2015-07-20 07:30:31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田燕
互联网金融终于迎来监管规则。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创新,这是《指导意见》确立的5个监管原则。由此,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7大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得到确定和落实。
一行三会的监管职责分工首次被明确。其中,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中国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中国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促进金融包容具有重要意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在满足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以及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可以发挥独特功能和作用。
不过,该负责人也指出,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客户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出现了多起经营者“卷款跑路”事件;从业机构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经营风险;信用体系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不健全;从业机构的信息安全水平有待提高等。
业界对《指导意见》一直翘首以盼。
积木盒子创始人、CEO董骏表示,《指导意见》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迎来的甘露。它第一次从国家层面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作用,并系统勾勒了行政服务、税收、法律等基础构架层面的支持与鼓励举措。
“从实务方面,对于当前逐渐成型的几类创新模式,如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等,都提出了务实的指导,表明监管部门对于行业调研做足了功课。并且,在资金托管、信息披露及安全等方面,都明确了操作底线和业务边界。”他说。
爱钱进创始合伙人张辉也持乐观积极的观点。他判断,《指导意见》的落地将缓解当前行业乱象丛生的局面,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全面洗牌。他预计,今后一段时间内,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行业的资本热潮还将继续升温,会有更多P2P平台获得风投、上市公司等资本青睐,并可能有P2P公司通过IPO完成上市。但在此之前,P2P公司需要向资本市场证明其经营模式下的持续盈利能力,并在合规经营、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财务基础等方面进行提高。
不过,张辉也指出,监管环境和市场变化将促使P2P平台根据自身优势进行业务的调整与转型,并向更多元化、更细分的垂直领域纵深发展,改善目前行业同质化现象。同时,也会有大量P2P平台由于缺乏持续盈利能力、经营合规性、内控能力而倒闭。
学界对《指导意见》及后续期许甚多。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互联网思维与技术的运用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特点,因此加强监管是必需的,有利于互联网金融长远发展。
“《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好事,但下一步还要进行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相关部门、省级政府根据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监管规则或实施细则;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措施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立法予以确立。”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