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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P2P平台自融难控风险 投资者处于完全被动地位

  • 发布时间:2015-03-09 08:48:4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朱丹丹  责任编辑:张明江

(图片来源:资料图)

  进入2015年,网贷行业兑付风险愈发积聚。继北京网贷平台里外贷面临逾9亿元兑付压力后,广州老牌P2P平台盛融在线又被曝出提现困难,问题根源更是被指疑因自融项目过多。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注意到,一些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实业继续不景气,2015年的P2P市场,自融等情况或将增多。

  对此,银客网副总裁李飞分析指出,“自融模式存在法律、风控能力、资金用途、道德风险等多种问题,投资人应该选择符合监管政策,风控系统健全,合规经营的P2P平台。是否具备资金托管系统,项目收益率是否稳健,资金流向是否透明都是非常关键的判断要素。”

  业内:自融难以控制风险

  “自融的平台,从概念上已经偏离了P2P信贷中介的定位,这样的平台,其主要目的是为实业或关联企业吸纳资金,在项目的审核上难免有失公允,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地审核项目,甚至存在一些道德风险。从这个角度讲,平台自融或多或少会影响项目的质量。”P2P平台邦帮堂总裁寇权分析指出。

  网贷之家CEO石鹏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自融和项目好坏肯定是有关系的,而如果项目问题很多,那么平台可能很快就会陷入困境或者倒闭。其实自融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自己给自己风控是不可持续的。如果项目一直很好,那么也不存在太多风控的问题。但如果项目出了一些状况,平台自身是无法对自己做到有效风控的,因为它拒绝给自己放贷就等于自砍手脚,而它放任风险给自己放贷就会导致在项目持续不好的情况下窟窿越来越大,直到平台最后无法支撑从而倒闭或者跑路。

  石鹏峰表示,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投资人投资自融平台,相当于拿着债权投资的收益,却要承担股权投资的风险。如果投资人没有时间和能力对平台自身的项目做非常全面的评估,建议不要投自融平台。而如果投资人有相应的时间和能力,那建议直接参与一些股权投资。

  李飞亦分析指出,金融(风控)不单单是要看项目质量的,这只是一个层面。实际上,金融风险存在于(项目实施的)各环节,在贷前、贷中、贷后等阶段都需要系统性地进行风险管理与跟踪。同时,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一定要有敬畏之心,互联网金融不是逐利工具,要对投资人的每一分钱负责,而不是通过网络吸收资金自用,尤其在缺乏有力监管的环境下,绝大部分问题平台都是自融模式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投资者处于完全被动地位

  其实,在P2P行业,大多数人也有这个共识:“自融是不好的”,但自融究竟为什么不好?自融平台又为何屡见不鲜?“自融是万不可碰的。从法律法规与监管层面来说,央行与银监会多次表示,严禁P2P网贷平台进行自融,这是非常明确的红线。从金融学角度来说,P2P网贷自融更是极度危险的操作模式。”李飞表示。

  李飞进一步指出,金融的核心是风险控制。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信息化技术与手段,提高金融业态的运作效率,同时以数据化风控来降低风险。但从P2P网贷行业来看,存在相当一部分的“自融类”平台,此前一些卷款跑路、集资诈骗、运营不当的事件,大多都是自融性质。

  李飞表示,自融的P2P平台,因为可以(直接)触碰到资金,那么无论资金用于何处,平台方都承担了资金的使用风险,这类平台将网络当作一种“吸金”的渠道,存在极大的风控缺失与道德风险,涉嫌非法集资。并且,大多数平台的风控体系还很薄弱,缺乏强大的金融产品运作能力与风险缓释能力,一旦资金链断裂,平台方是没有实力进行处置的。过去几年这类自融风险事件多次发生,也是监管部门明令禁止(自融)的原因。

  寇权亦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指出,从风险控制和法律的角度来说,个人认为“自融”是不好的,因其一方面有非法集资之嫌,另一方面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太大。如果是单纯做居间服务(即信息中介)的平台,平台只要客观做好两件事即可:一是对借款人和借款项目的审核,控制好风险;二是确保信息流独立,资金流透明。一旦出现逾期或坏账,按照事先与投资者签署的投资协议,平台或协助催收,或利用风险准备金垫付,或由保险公司、担保公司兜底。反之,如果是“自融”平台,打着P2P的旗号为自有实业吸金,则不仅踩上了非法集资的红线,更在无形中将投资者的投资与平台自有实业的经营风险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投资者在这一过程中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如今,行业内一些曾经有口皆碑的平台,包括一些运营多年的老平台,所有陷入“自融”漩涡者,结果都是或死或伤,或者遭遇困境被迫转型,这就是最现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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