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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大公回应“黑名单”质疑:不存在监管套利行为

  • 发布时间:2015-01-27 07: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明江

(图片来源:资料图)

  一起互联网金融黑名单事件将大公国际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针对舆论指出的大公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评级不准确、评级标准不透明和出现低级错误等问题,大公信用总裁王再祥日前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公的评级体系很严密,对此投入了大量资源和人力,并且对于数据进行了多次情景拟合,大公对于自身的评级体系和结果非常有信心。

  此前,在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黑名单及预警名单发布后,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表示,“大公”评定“黑名单”及“预警名单”的数据源主要是为网贷平台披露的债务人信息以及平台自身信息,涉及平台特征与平台经营风险等内容。

  网贷行业协会还指出,经过调研,出于合规性考虑,大部分网贷平台仅公布借款人的部分重要信息,外部机构如需评价债务人的偿债能力,需要在获得债务人授权的前提下补充其它信息。“大公”主要依据平台的信息披露度和披露规范度进行相关评价,进而设定网贷平台“黑名单”和“预警名单”,其可行性和准确性值得商榷。

  对此,王再祥表示,大公投入巨额人力物力,收集了大量信息,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对该行业的基本状态和规律都研究的非常透彻。另外,还利用行为金融的模型和大数据的方式,并且对数据也进行了多次情景拟合分析。“网贷协会若对评级标准和结果有质疑,可以拿出证据来证明大公评错了。不能仅仅发出一些渲染性的声明。”他表示。而针对有人质疑其评级有“监管套利”之嫌,他明确表示,大公是通过自身的服务来换取发展的机遇,不是像某些人说的监管套利,大公也没有向任何机构收取过保护费。

  针对有平台反映“大公评级没有进行实地调研”,王再祥表示,互联网企业不同于传统企业,因此不能用对传统企业的评级方式来评级互联网企业,互联网的特点是去中介和脱媒,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通过完整的信息披露来吸引投资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要求其充分披露信息,因此完全可以基于其信息披露的完整度,对其进行评级。”他说。

  针对有媒体质疑“大公犯了将网贷机构注册地搞错的低级错误”,王再祥解释称,大公的评级建立在主动获取信息的基础上,而有些平台“狡兔三窟”,注册有多个地址。

  而针对大家关注的陆金所上榜的理由,王再祥表示,陆金所是一个大平台,也是业界的“领头羊”,但是其自身也存在严重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线上金融和线下金融之间没有严密的防火墙、债项和债务人信息公布不完整、存在自我担保以及在法律条款上设置了对投资者不利的条目等。“基于以上原因,我们才将陆金所列入了预警名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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