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余栋:"十三五"期间互联网金融将呈现十大趋势
- 发布时间:2015-11-16 07: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毕晓娟
“诸如免费服务、赔本赚吆喝的恶性竞争,潜在风险很大。”“呼吁互联网企业在合适的时候早点走向全球。”
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在由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2015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论坛上表示,“十三五”期间,互联网金融将呈现十大趋势,包括互联网金融国际化加速等。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以及政策陆续出台,“十三五”期间互联网金融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阳光化轨道。传统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进一步出现共生竞合的态势,互联网金融在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的贡献更加突出。
明确互联网金融风险底线
姚余栋表示,人民银行互联网金融研究所互联网研究中心认为,“十三五”期间,互联网金融可能会呈现十大趋势:一是国家支付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奠定基础。“十三五”期间,支付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支付服务主体不断丰富,银行卡、移动支付等支付工具进一步发展,支付体系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支付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将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稳健高效运行。
二是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以今年7月18日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为标志,互联网金融步入规范发展阶段,界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内涵,明晰了互联网金融业态及监管主体为监管细则搭好的框架。但《指导意见》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基础性文件,具有政策约束力,没有法律效力,是指导意见、是柔性的,还需要具体监管细则作为配套。“十三五”期间,在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下,随着现行法律法规的动态调整,一系列互联网金融各业态监管细则将陆续出台,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将初步建立。
三是互联网综合金融趋势更加明显。在互联网的发展和企业金融多元化收入驱动下,互联网金融呈现出更多综合经营特征。比如跨行业投资日益增多,部分金融机构依托资金和客户优势开展多元化互联网金融业务;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从开始实行“子公司分业,集团综合经营”的金融控股模式。众多互联网金融的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营,互联网金融交叉性产品不断涌现。
四是互联网金融风险特征依然显著。互联网金融本质上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一些互联网从业机构为实现平台规模经营,为了更多地获客,品牌建立过程中会采取诸如免费服务、赔本赚吆喝的恶性竞争,潜在风险很大。同时,这也给金融风险防范和综合经营监管提出挑战。
姚余栋再次强调,十部委的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金融有3个底线,第一个就是不能搞资金池、非法集资。这是非常重要的,一定不能忽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
提高普惠金融共享程度
第五个趋势是互联网金融使得普惠金融的共享程度提高。姚余栋称,互联网金融的无间断服务、无时空限制、低成本使居民获得金融服务的可得感增加,不再局限于高端人群,普通人群也可以享受。互联网去中介化,提高了金融匹配程度,将不同地域的金融服务和金融需求匹配,从而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互联网平台还可以高效率、低成本地将社会资源组织起来进行交换,这就是现在即将兴起的共享经济,也包括共享金融。
此外,互联网金融在“十三五”期间的发展趋势还包括:互联网征信应用更加广泛;双向订购促进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进一步融合;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互联网金融地理空间重新集聚等。
在姚余栋看来,第十个发展趋势是互联网金融的国际化加速。我国在整合供应链以及帮助中小企业依托互联网大数据融资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呼吁互联网企业在合适的时候早点走向全球。美国股权众筹的企业已经在伦敦设点,都在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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