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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善祥:用负面清单 促P2P规范化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2-26 08:1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毕晓娟

  百花齐放又乱象丛生的P2P行业从来都不缺乏新闻。

  1月20日,银监会宣布进行机构调整,新设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P2P网贷划归该部门监管;截至1月26日12时,今年新增P2P问题平台的数量已达51家,平均每天都有2家平台“消失”;1月27日,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公开表示,年内将出台互联网金融的一系列监管规则…… 尽管面对频现的P2P平台跑路倒闭事件,监管层接连释放监管信号,但在“靴子”落地之前,业内关于“采取何种监管方式规范P2P行业发展”的讨论从未停止。

  据悉,已走访调研了全国上百家P2P平台的中国互联网金融诚信联盟,目前正在起草相关决策建议参考。 “‘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负面清单模式更适宜促进P2P发展”,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诚信联盟秘书长袁善祥看来,“鼓励创新,走可持续、健康发展之路,是银监会对2015年P2P行业发展提出的‘一号精神’。与‘正面清单’相比,‘负面清单’划清了底线,底线以外的都可以做,更能鼓励创新,P2P网贷行业的发展空间也将更大。”

  首先应厘清P2P与伪P2P

  去年9月,银监会首次提出P2P十大监管原则,明确P2P平台是为双方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中介,不得建立资金池,将从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等方面对P2P行业设置准入门槛。

  “P2P行业的发展实际上提供了传统民间借贷浮出水面的途径,而传统的民间借贷本身灰色成分多,资金进出等监控不易,大规模非法集资风险很大。目前监管细则尚未出台,行业还没有准入门槛和条件限制,也就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大量伪P2P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行自融之实。”袁善祥介绍说。从去年上半年江苏一家P2P平台被判非法集资,到去年8月深圳一家P2P平台因非法吸收1.267亿元公众存款成为业内最大的非法集资案,据统计,截至去年9月,全国因涉嫌自融被立案侦查的P2P平台超过30家。“这些以自融甚至诈骗为目的伪P2P平台大行其道,让投资者损失惨重。监管首先要提高行业准入,设定行业门槛,明确P2P监管底线和标准,明确告知大众符合什么条件的才是P2P。”袁善祥指出,要厘清P2P与伪P2P,然后再对P2P实行监管,让伪P2P无处藏身,提高其违法成本。

  负面清单的良性多米诺

  早在2013年,央行在九部委联席会议上就对P2P网贷行业非法集资做出风险提示,建议建立P2P第三方托管机制。对此,袁善祥认为,P2P行业提高准入门槛后,资金、证据托管势在必行,电子合同、交易记录等现有技术也将进行规范。“无论是引进相关人才、硬件设施、购买第三方托管服务,还是认证证书、引进U盾等,都将推高整个行业的成本,造成让利给投资者的收益减少。长此以往,投资人也逐渐会将投资定位在理性稳健的平台,竞争格局将有所变化。”袁善祥补充道。

  对投资人而言,P2P发展的规范化发展将会实现P2P平台信息披露阳光化、部分“去担保化”。其中,部分“去担保化”会使得投资人需要为自己的投资行为承担一定程度的责任,引导投资人更加理性的投资。去年11月,深圳P2P平台贷帮网对千万逾期坏账拒不兜底的做法在行业内掀起巨浪,使得潜行在P2P当中的刚性兑付神话被打破,成为P2P放弃兜底、去担保化的第一例。“另外,P2P行业实现监管之后,各P2P平台的数据将于监管层指定机构实现对接,所有数据将有案可查。”袁善祥提到,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也会使P2P行业操作严谨性加强,“包括对操作主体身份的识别,并备份存储到第三方,这样债权将得到清晰认定,投资者会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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