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钢:支持天使投资和互联网金融发展
- 发布时间:2014-08-11 07:26:00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毕晓娟
党的十八大立足全局、面向未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做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这既是全球科技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我国转方式调结构的形势所迫。我们必须准确把握世界科技发展新趋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主动权,以科技强、人才强促进经济强、国力强。
一、坚持市场导向配置科技创新资源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核心是解决好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问题,关键是要释放出市场配置科技创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形成市场导向的新格局,打通从科技创新到经济发展的通道,让科技创新成果更好更快地转化为经济和社会价值。近年来开展的一系列探索,为坚持和完善市场导向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格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通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撬动市场投入。近年国家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能源环保、高端制造和战略高科技领域部署实施16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10个科技重大专项,5年来国家累计投入800亿元左右,带动企业投入1400亿元,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创造产值1.2万亿元。依托三峡工程、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重大工程,支持由企业牵头、产学研紧密结合,面向重大需求,研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推动第4代移动通信、新一代核能、高速轨道交通、高端信息和数控装备等一系列重大技术和产品走向世界前列。
二是着力释放区域、市场和企业的创新活力。坚持聚焦产业、市场导向、地方为主,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培育具有全局带动作用的创新增长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5年来,创新效率大幅提高,创新规模加速增长,去年示范区总收入2.5万亿元,对北京市GDP的贡献达25%。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引导投入。去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投入46亿元,风险及私募投资对科技型企业投资336亿元,带动社会投资1900亿元。
三是不断优化企业、市场和社会开展创新的政策法治环境。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形成了支持科技创新的基础法律制度。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正在扩大范围、深化试点。
二、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
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必须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在市场中实现创新价值。“融资难、融资贵”是当前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一个突出难题,要求我们更加扎实地推进科技和金融的紧密结合。
近年来,有关部门努力探索发挥金融在优化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突出作用,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投融资环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积极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支持北京中关村、天津等16个区域先行先试,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各试点区域均建立了当地政府统筹,科技、财税、金融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区域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明显优化,示范带动效应日益突出。
二是着力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围绕制约科技金融结合的关键体制机制问题,着力从培育和服务科技创新的金融组织体系、科技信贷和产品服务模式创新、拓展科技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出实招、求突破。各地密集出台300多项政策措施,涉及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支持科技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多个关键环节,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三是加强对科技金融发展的引导。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国家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体制,着力发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带动作用,探索建立中央带动地方、国有资金引导民间资金的联动机制,与地方和民间资金共同设立66家创投基金。在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下,相关试点地区积极设立财政性科技金融专项引导资金,包括国家高新区在内,近年各地建立了近100支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基金,综合运用创投引导、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方式,借助金融投资机构发掘科技创新的市场价值。
四是创新科技金融产品、组织和服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规律的新型科技金融产品、组织机构和服务模式不断涌现。投贷结合、银保(险)结合等交叉融合性金融产品快速发展,应收账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业务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全国专利质押融资达到254亿元。科技支行、科技担保等科技金融专营服务机构规模不断扩大,相关试点地区已设立科技分(支)行等共计174家。
三、把科技和金融的结合不断引向深入
新阶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科技金融结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更加高效的衔接和互动。当前,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围绕不同发展模式、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科技金融产品和工具,着力突破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瓶颈。
一是着力在科技企业信贷融资的产品、服务及对接模式上鼓励创新,推进科技企业进入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融资,加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鼓励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发展。
二是提升中央财政科技投入对科技金融结合的引导作用,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规模,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天使投资和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带动金融资本、民间投资等支持科技创新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
三是引导金融资本、民间投资等向创新链上游延伸。进一步创新科技计划项目投入方式,通过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开放科技项目信息,引导风险投资和信贷资金等更多支持前沿技术、应用基础等研究。完善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式,探索建立公私合作实施科技项目的“PPP”新模式。
四是继续探索科技与金融对接的新机制。通过创新创业大赛等形式,加强对科技创业和初创企业的引导鼓励。支持地方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建立健全向金融机构推荐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机制,更好地对接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本。
五是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鼓励成效显著的试点地区创建科技金融创新基地,通过试点示范,引领科技金融不断扩大规模、提升水平。(作者: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 万钢 原文来源于《经济日报》8月11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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