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融通首创独立合伙人模式
- 发布时间:2015-06-05 08:43:16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孙朋浩
6月4日,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其业内首创的独立合伙人模式正式启动。北京市海淀区金融办副主任王鹏,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加浩出席了本次发布会。
独立合伙人模式是由海科融通结合现有收单宏观政策、现有收单推广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而开发出的独创性收单推广模式。独立合伙人制度也将从根本上颠覆目前收单推广行业普遍流行的代理商模式。海科融通总经理孟立新表示,“目前收单推广模式存在很大的问题,‘支付公司+代理商’模式的弊端就在于中间环节过多,监管不能到位,利润摊薄,目前支付市场上的屡禁不止的乱象跟这样的模式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包括BAT在内的国内获第三方支付牌照企业增至269家,支付行业从业企业快速扩容的同时,也陷入了业务单一、同质化竞争严重的尴尬境地,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对行业的违规处罚则更加严厉,这也使支付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个人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孟立新介绍,独立合伙人模式的核心就是支付公司直接与全社会参与收单的从业人员签订相关法律文书,明确法律权责关系,整个收单环节都会受到海科融通相关系统的实时监控,达到规范相关操作和减少交易风险的目的。独立合伙人的目标群体为个人,相对于传统代理商模式,商户入网的真实度明显提高,这也会有效降低商户交易的风险等级。
作为全新的关系型个人代理模式,独立合伙人面向所有有志从事支付服务产品拓展的自然人,在签订相关法律文书明确相关权责后,独立合伙人制度可以极大简化收单业务链条,独立合伙人直接与收单机构签约,省去层层代理商环节,同时可以通过海科融通开发的APP应用进行自助注册、购机、签约及入网,以及查看海科融通发布的公告,了解公司、行业最新信息。收益方面,作为独立合伙人,可以为商户提供海科融通的支付产品,并根据商户交易量获得相应的返佣,同时也可以发展下级合伙人,并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下级合伙人拓展商户的交易量的返佣。海科融通相关人士表示,同等条件下独立合伙人获得的收益要比传统收单代理模式高出50%以上。
据了解,海科融通还将独立合伙人模式与旗下总体业务进行有效整合,根据商户的类型及需求不同对众信金融、POS、Qpos等业务同时推广、方便管理、以便更好的服务及管理终端商户。
此外,针对广大独立合伙人,海科融通表示其全国各地分公司,会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为合伙人提高业务水平提供了更好的学习平台,此举也将为广大独立合伙人提供创业平台,实现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不断提高。
发布会上,海科融通与独立合伙人代表举行了现场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