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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业李鬼钻监管漏洞 被骗藏家服务费有去无回

  • 发布时间:2014-12-14 08:55: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金叶  责任编辑:张少雷

  屡创拍卖奇迹的中国艺术品市场,正在搅乱很多原本对古董缺少了解的百姓的心,许多“李鬼”拍卖公司也因此应运而生。他们对找上门来的“古董”动辄给予几百、上千万元的高估价,并以到海外市场进行拍卖为诱饵,骗取高额“服务费”。

  近日,本报记者就接到好几起类似的投诉。为此,记者展开了深入调查,为广大藏家解开“李鬼”拍卖公司的神秘面纱……

  前期“服务费”有去无回

  山西的方先生前几年从朋友处买到一件高45厘米的“明嘉靖青花罐”。一开始,他想将其送到知名拍卖行上拍,就将罐子的照片发到包括北京保利、匡时、瀚海等拍卖行的邮箱,但都石沉大海。

  方先生不死心,开始寻找其他机会。他在网上看到很多在上海的公司,宣称在替境外的拍卖公司征集藏品。于是,他带着罐子来到上海,选择了一家号称在为香港某大拍卖公司征集拍品的公司。“他们找来一个梁姓专家进行鉴定。专家跟我说:你这东西没问题,挺有价值。”他说。

  公司的“评估小组”很快给出了2000万元的估价,“但是他们让我自己来定起拍价,我原想定1200万元,他们说这么好的东西,你定得太低了,所以我最后就定了1680万元”。然后,该公司的人又告诉方先生,送到境外拍卖,要产生很多前期费用,比如印图录、搞展览、租场地、进行宣传等,所以需要他按照1680万元的1%缴纳一笔16.8万元的服务费。他说:“我当时也有疑惑:如果没有拍出去,这笔钱退吗?他们说,如果流拍,我们还可以走‘私下洽购’的路。”

  今年8月15日,方先生和该公司签订了合同,并缴纳了费用。而这场拍卖会最终在10月22日于香港帝豪酒店举办,但方先生没能去到现场,“因为他们说要把有限的名额尽量留给买家……”

  千里之外的拍卖会很快结束了,接着就传来“流拍”的消息。之前说好的“私下洽购”确实也在进行,却没有丝毫结果。直到有一天,当着急的方先生再次致电该公司时,电话那头的人冷冷地说了句:“要不,你把东西拿走吧。”不过,已经交出去的16.8万元再也别想拿回来了,因为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服务费不会因为流拍而退还。而那些“一定可以拍出”的口头承诺,又没有在合同上落下半个字。

  方先生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他开始联系同时到这家公司送拍的其他藏家,发现这些人中“最惨的一个北京藏家被骗了45万元;一个青岛藏家被骗了20万元;一个成都小伙子被骗了10多万元,剩下的被骗了1万到5万元不等”。

  方先生后来到公安局报案,但公安部门不受理;他又找律师,“律师却告诉我,这个案子接起来难度很大,因为对方拟定的合同特别专业,钻的是法律漏洞。我现在非常困惑,不知道该怎么办”。

  “李鬼”钻监管漏洞 藏家想一夜暴富

  中拍协副秘书长欧阳树英告诉记者,方先生碰到的这个公司,其实根本就没有拍卖资质,在业内被称为“李鬼”拍卖公司。它们通常在工商注册的是“某投资管理公司”、“某文化传播公司”、“某会展公司”等,以“为境外的拍卖企业征集拍品”为名行骗。事实上,方先生的合同内容中甚至没有出现“拍卖”的字样。公司作为甲方,只承诺履行为乙方的物品提供“展览、宣传及销售等服务”,现行的《拍卖法》约束不到它。而按照普通的民事合同来处理的话,公司该做的都做了,反像是方先生在“无理取闹”。

  同时,欧阳树英表示,目前国内对境外拍卖机构的监管基本上是个空白。藏家送拍的藏品在境外有没有拍卖展览,相关机构有没有做具体的工作,要想调查取证都比较困难,监管难度很大。

  正因如此,此类“李鬼”拍卖公司才会遍地开花。记者搜索发现,上海、广州、北京等大城市的“李鬼”拍卖公司特别多。而欧阳树英告诉记者,这类公司的具体数量很难统计,“因为它们在暗处,而且惯用的伎俩之一,就是在某地因为某案例曝光之后,注销掉公司换个地方继续行骗,所以我们只能通过具体案例的涌现来发现它们的踪迹”。

  “李鬼”公司假拍卖之名,行诈骗之实,而被骗藏家又多是些什么人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被骗者大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对艺术品收藏及收藏市场并不了解,连拍卖公司的名字都是从网上随机搜来的;他们送拍的藏品五花八门,其中有不少人都有被正规拍卖公司婉拒的经历,却仍然认为自己的东西有价值,并最终在“李鬼”公司的甜言蜜语中失去理智,跳进“美丽的陷阱”。

  对此,不少专业人士 “恨其不争”。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监耿静就告诉记者,曾经有一家叫“弘盛”的公司,冒充上海泓盛进行诈骗,被骗的藏家跑到上海泓盛来讨说法。“他就坐在我们公司门口,我们一再告诉他公司里没他要找的人,是他搞错了,但他就是不放弃。他其实知道自己被骗了,但还是想找个人来接他的盘。这些行为就是贪欲在作祟。”耿静说。

  欧阳树英则想提醒大家:“艺术品市场不是没有门槛的,特别是当你希望从中获得收益时,更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被骗藏家或应联合争取更多部门介入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表示,像这种纠纷,无论合同伪装得多么天衣无缝,都不能掩盖其诈骗的本质。“公司在和客户签署合同时就知道东西卖不出去,签合同的目的是骗钱而不是履行合同,所以不应该是民事诉讼关系,律师也不愿意接这种官司。最明智的做法还是向公安部门报案。”他说。

  但欧阳树英认为,整治“李鬼”拍卖公司,依靠单一部门或许是不够的。“最近,我注意到广州工商部门针对此类公司诈骗采取了一系列‘亮剑’行动,但我担心他们可能会在取证等方面遇到阻碍。”她表示,这个实际上是拍卖领域之外的问题,可能需要公安、工商、文物、海关等相关部门一起坐下来研究,寻求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治标又治本的解决之道。

  而对于已经被骗的藏家,欧阳树英建议,他们首先要保存好证据。“我接触到的个案中,有些公司会以归还藏品或以写欠款单的方式,将藏家手中的合同原件换走。这会使本来就很不利的局面雪上加霜。”她提醒道。

  其次,欧阳树英建议藏家们可以联合起来,争取更多部门介入。“单个藏家一般都是被骗个几万元、十几万元,但被同一家‘李鬼’公司骗的藏家如果联合起来,涉及的面就比较广,诈骗的金额也更加惊人,这会有助于争取到工商、公安部门的立案以及调查。”她说。

  如何识别

  真假拍卖公司

  1.国内目前具有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的企业约有350多家,在国家文物局的网站上可以查到。

  2.如果这个公司的名字里没有“拍卖”字眼,跟你签订的合同里也没有“拍卖”字眼,合同上盖的章不是拍卖公司的章,而是什么展览公司、文化公司……那很明显是有问题的。

  3.中国拍卖行业在2011年就出台了一个《自律公约》,上面明确表示拍卖企业在拍卖前不收取任何费用,收取前期费用的拍卖公司肯定有问题。

  4.不要轻信有某个国内的机构正在为境外拍卖公司征集文物。因为征集到了也出不了关。《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只有两种企业能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一是文物商店;二是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其他的单位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同时规定,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文物拍卖企业。所以,境外拍卖公司在国内征集文物这扇门目前是关死的。虽然有一些大的境外拍卖公司在国内设立办事处,但其主要功能是联络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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