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工拍卖公司盗用工艺美术大师名号制假售假
- 发布时间:2014-09-05 09:03:40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毕晓娟
冒充大师名号制作的三流玉雕作品,居然在拍卖会上高价成交,而拍卖公司事后却回应:自己只管拍卖,不问真伪!近日,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吴德昇致电本报,反映有不法分子打着他的幌子,公然制假售假,但拍卖公司却凭借法律上的免责条款对拍品不闻不问。
伪造玉雕公然拍卖
吴德昇告诉记者,他自1975年开始从事玉雕工作,至今已近40年,曾被国家发改委授予国家级工艺美术行业中最高荣誉称号“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创作的作品也屡获大奖。
今年6月,吴大师从朋友处得知,上海神工拍卖有限公司在虹桥古玩城举办了一场当代玉石雕刻名家精品拍卖专场,其中就有一件他的作品。吴大师很好奇,便找来该场拍卖会的宣传册查阅,结果发现0237号拍品《舞女》标明的作者就是他。“我当时就傻眼了,因为我根本没创作过这件作品,他们分明是在弄虚作假嘛!”吴大师后来仔细观察了这件拍品,雕工在行业内最多属于三流级别。随即致电神工拍卖有限公司询问缘由,但对方解释称,拍卖公司只负责接受委托人的请求进行拍卖,对于拍品的真假并不承担鉴定责任。
对于这样的说法,吴大师不以为然,“作品造假,制作人和委托人固然可恨,但拍卖公司作为中间人,理应对拍品进行把关!”吴大师据理力争,但对方始终不愿认错,最后索性不接他的电话了。据了解,这件拍品最终以130万的价格成交。
免责条款助长造假
记者随后在网上找到了上海神工拍卖有限公司的拍卖规则,其中第一章的第四条确实写有“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有了这样的规则,拍卖公司是否就可以置身事外呢?上海市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富敏荣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富敏荣说,这项免责条款的存在,维护了拍卖公司的利益,但客观上却助长了造假者的歪风邪气,从而导致拍卖市场上赝品泛滥。不过,随着拍卖市场上类似的纠纷越来越多,这条法律如今也备受争议,不少法律界人士就提出,应当修改拍卖法,明确拍卖公司作为受委托的一方,有义务对拍品的真伪进行鉴定。
上海诚勤律师事务所的王风云主任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严格执法打击侵权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连日来,记者多次致电上海神工拍卖有限公司,但令人不解的是,工作人员每次都信誓旦旦地称会将情况上报领导后,尽快给予答复,可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得到拍卖公司的任何回应。通过其他渠道,记者了解到,这家神工拍卖公司是由上海海派玉雕协会创办的以玉石拍卖为特色的新公司,就其专业背景而言,并不缺乏鉴定力量。
据上海宝玉石行业协会介绍,近年来随着玉雕收藏行业的蓬勃发展,类似的盗用大师名号、公然制假售假的案件也层出不穷,每年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这些现象归根到底,还是经济利益在作祟,许多不法分子利欲熏心,为了牟利完全无视法律法规,肆意侵犯知识产权,严重扰乱了行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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