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痴迷保健品赊账购买 向儿讨钱遭拒后打官司
- 发布时间:2016-03-30 09:2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田燕
子女赡养父母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现实生活中,在面对父母一些不当赡养要求的时候,子女们又该何去何从呢?有这样一位母亲,痴迷保健品,在花光自己的积蓄后,开始赊账购入,短短时间就欠下保健品公司一万余元。为此,母子二人争吵不断。面对儿子的阻止,母亲以赡养为由要儿子每月给她2000元。但儿子却以非正当花销为由拒绝了。因为这2000元,母亲将儿子给告了。
儿子的担心
母亲倾尽所有买保健品
吕阿姨年轻时丈夫早逝,负担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将儿子于君抚养长大,并供于君上了大学。成年后,于君成为一名公司白领,并组成了幸福的家庭。于君和妻子对母亲吕阿姨都是百般照顾,两人在吕阿姨居住的小区内购置了住房,平日里上门给母亲做做家务,送菜送饭。
随着年事的增大,吕阿姨将生活的重心逐渐放到了保健上。一开始,于君夫妇对母亲的行为和心态是支持的,但渐渐地,他们发现吕阿姨走入了另一个极端,不仅大量购置保健品,还经常自费参加在各地的促销、推广活动,于君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安全上,都十分担心。
母亲的烦恼
儿子不让买太不孝
时间一长,吕阿姨听见于君的劝说就烦,甚至发脾气大骂儿子媳妇不孝。
吕阿姨每月有两千多元的退休金,加上平常开销都是由于君负担,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但从2013年起,吕阿姨大量购买保健品不仅花光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还欠了保健品公司上万元货款。因此,吕阿姨提出,要求儿子每月给自己2000元的赡养费。
于君不同意,认为母亲的钱全花在了保健品上面,根本不是正当花销,而且自己也无力承担这每月2000元的额外支出。劝说无果后,他便拒绝了母亲增加赡养费的要求。
母子对簿公堂
索要2000元赡养费
僵持几个月之后,恼怒的吕阿姨将于君告上了姑苏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于君每月支付自己赡养费2000元。
庭审中,于君表示自己一直都十分重视母亲的生活和感受,母亲平常的生活和看病治疗全由自己负担,按照现在的生活水平,母亲每月2000多元的退休工资完全花不了,但自己愿意每年再补贴母亲1万元,供母亲旅游和走亲访友,只是希望母亲以后不要再买保健品。
经法庭调解,吕阿姨和儿子达成一致意见:于君除负责照料吕阿姨的生活起居外,每月给付赡养费1000元,吕阿姨也答应以后少买保健品。(文中人物系化名)
法官说法
索要赡养费要有理有据
法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前提,是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如果父母一方经济来源充足,无论经济上还是生活上都不存在生活困难,对于父母一方的无理赡养要求,确有困难的子女是可以拒绝的。支持子女拒绝给付赡养费,驳回父母相关诉求的案例并不鲜见。
对于生活贫困的父母,子女应当自觉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同时,父母也要考虑到子女的承受能力,避免因要求过高成为子女无法承受之重,导致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