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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人为渐冻症女儿买房 被房主骗走84万(图)

  • 发布时间:2016-01-08 09:21: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田燕

  

  

老人拿着当时签的购房合同和银行汇款票据,却陷入了窘境。

  原房主卖了房子又办抵押 骗完老人又去坑金融公司

  核心提示 老人倾尽一生积蓄,花80余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想作为遗产留给患上渐冻症的女儿。但卖家拿到钱后,以种种理由拖延过户,私下里却把房子抵押了出去,之后便不知去向。一边要照顾生活无法自理的女儿,一边要面对房子马上被法院查封的窘境,这位84岁的老人真的有些支撑不下去了……

  [事件]

  老人给渐冻症女儿买的房却要被拍卖了

  老人姓王,今年84岁,与妻子共生育了两个女儿。不幸的是,俩孩子都患上了渐冻症(肌萎缩侧索硬化)。2013年,他们的小女儿因心肺功能衰竭,永远离开了人世。现在,老两口省吃俭用,还得照顾女儿的生活。

  昨天,在郑州市中方园小区1号楼,记者走进了王先生的家。老人的女儿躺在床上,连扭下头都需要老人帮忙。王先生说,女儿今年53岁,9岁时就没了行走能力,23岁便卧床不起,当时老伴儿在家照料两个女儿,他在一家国企上班。60岁时,他申请了单位返聘,一直工作到70岁才正式退休。小女儿去世后,考虑到自己年龄越来越大,他决定拿夫妇俩一生的积蓄,给女儿买一套房。

  2014年8月,他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中方园小区的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当时,该房被房主裴某以60万元抵押了出去,裴某提出88.5万元成交,先交60万元把房子解押,然后才能过户。

  王先生分两次把60万元汇到裴某的银行账户后,住进了该房。随后,又支付了24万元。此后,裴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过户。他最后一次见到裴某是2014年9月底。当时,两人原本约好到房管局过户,但裴某突然称自己离婚了,只能等做了析产登记后才能过户。

  [说法]

  原房主已涉嫌诈骗罪,警方不立案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直到有人来我家看房子,我才知道上当受骗了!”王先生说,2015年3月,一男子来家里询问裴某的下落,他才得知该房已被抵押给了一家金融公司。因金融公司无法联系到裴某,便去法院进行起诉,法院决定查封拍卖该房。

  “房子被查封拍卖,让我们可咋过啊。”王先生哭诉说。

  记者在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定书中看到,该房屋“登记在裴某名下,裴某因与他人之间存在纠纷,该房屋已被查封并进入执行程序”。记者多次试图联系裴某,但其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随后,记者联系了金融公司的负责人马先生。马先生说,2014年12月,他们为寻裴某,找到了裴某的前妻,但对方称不知其去向。为保护公司利益,他们才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查封拍卖该房产。

  王先生也向记者出示了他与裴某签订的合同、银行转账凭据等材料。王先生说,发现被骗后,他立即拨打110报警,但警方称这属于合同纠纷,不予立案。目前,他已委托律师打算对裴某提起诉讼。

  对此,律师李鹏辉称,王先生已支付裴某84万元,房子虽未过户,但已基本完成事实上的购房交易。裴某既已将房卖给王先生,又将房产抵押给他人,套取45万元现金。“该行为已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藏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巨大公私财物”,涉嫌诈骗罪。

  同时,李鹏辉建议,若警方一直不予立案,可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

  那么,怎样才能避免购房诈骗呢?据了解,2010年起,郑州市已启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可等买方房产证到手,再将房款交给卖方,利于保障买卖双方利益,避免挪用房款、吃差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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