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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分手无力支付3000元分手费 被要求钱债肉偿

  • 发布时间:2015-10-29 14:30:52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明江

  因前女友小兰无力支付3000元的分手费,10月27日凌晨,小韦再也憋不住气,抢夺了小兰的手机并当众纠缠她,还提出了“钱债肉偿”的开房要求。最终,小韦因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及涉嫌嫖娼被民警警告处理。

  小韦和小兰曾经是十分恩爱的情侣。半年前,两人因性格不合等原因分了手。由于两人曾合资购入了价值6000元的家具,分手后,家具归小兰所有,因此,小韦向小兰索求3000元分手费。迫于经济窘境,小兰无力偿还,便一直躲着小韦。

  27日凌晨,小兰应邀到柳邕路某KTV参加朋友聚会。让她没想到的是,小韦与其哥们也同在此开厢唱歌。就这样,小韦逮住了躲避自己多日的前女友。“分手费捏?快还钱!”一见面,小韦就扯住了小兰的衣角,张口便要其还钱。“工资还没发,我现在没钱!”小兰以没钱为由拒绝了他。

  “那就把你的手机给我抵债!”怒上心头的小韦一把夺过了小兰的手机。小兰见状,便承诺可以先打欠条,待工资到账后第一时间偿还债务。小韦听后,犹豫地点了点头。但就在他把手机递给小兰的时候,他突然又把手缩了回去,并趴在小兰肩上悄声说:要不就钱债肉偿呗,你陪我去开房,这3000元就算了!

  “你好恶心!”小兰对此异常反感。可小韦坚持“要不马上还钱,要不就去开房”不肯罢口。从0时到4时,小韦一直纠缠着小兰不让其回家。迫于无奈,小兰拨打了110。航生警务站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民警认为,小韦与小兰的债务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小韦抢夺小兰手机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已违法;并且,小韦以此为由要挟小兰陪其开房的要求涉嫌嫖娼。民警严肃批评了小韦,并为两人普及了法律知识。

  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小韦道了歉并归还了小兰的手机,小兰也写下了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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