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嫖资纠纷捅死失足女 称随身带刀方便追债
- 发布时间:2015-09-24 07:50:20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张明江
昨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嫖资纠纷致1人死亡、1人重伤的案件,该案同时在中山法院网进行庭审视频直播。
案发:男子刀捅两女致1死1重伤
被 告人彭某,1991年生,广东湛江人,于2013年7月来到中山打工,案发前就职于港口镇某冷冻厂。据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10月,被告人彭某通过电 话认识了被害人丽丽(化名)并偶有电话联系,同年12月7日晚8时许彭某与丽丽商定在丽丽租住的中山市港口镇某小区某房内卖淫嫖娼,两人因嫖资问题发生冲 突,彭某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刺丽丽胸部、腹部等部位多刀后欲逃离现场。此时,丽丽的室友阿舒(化名)闻声从另一房间进入丽丽卧室并呼救,彭某见状从大门返 回,持尖刀捅刺阿舒右胸部和左腹部后逃离现场。被害人丽丽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阿舒被送往中山市中医院救治,经鉴定,丽丽系因单刃锐器刺击右胸肋部、右前 臂致肝右叶破裂、下腔静脉破裂、动脉离端引起大量失血而死亡,阿舒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供述:随身带刀是为了方便追债
庭 审现场,彭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并供述称,2014年10月某日在港口一酒吧喝完酒乘坐摩的回宿舍,经摩托车司机介绍,知道了陪酒女丽丽的电 话,之后两个月偶有电话联系,2014年12月7日,自己因赌博输钱,被同事欠钱不还并和女朋友吵架,心情不好,于是打电话约丽丽,两方约定去丽丽租住的 小区某房内发生性关系。当晚8时,我和丽丽发生性关系后,因嫖资纠纷争执起来,我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捅刺丽丽,丽丽拿枕头反抗,具体捅了多少刀我不记得 了,丽丽当时用家乡话大喊,我听不懂她说什么,我捅完她之后跑到大门口想逃跑发现门打不开,于是我跑回卧室想找钥匙看到丽丽的室友阿舒在丽丽房间并呼救, 于是我又拿出刀捅了阿舒几刀后逃离现场。当被审判长问及为什么要随身带刀时,彭某回答因被同事欠钱不还,带刀在身上以方便追债。
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