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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遇到“好心人” 指导乘客买票后强讨零钱

  • 发布时间:2015-05-22 09:05:5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裴睿  责任编辑:刘波

  在地铁站遇到好心人指导你买票,然后又笑脸相迎地问你借1块钱吃饭或者买票回家,甚至直接将售票机吐出的零钱取走。近日,南京地铁警方就接到了市民这样的报警求助。

  5月20日13时10分许,地铁公安分局南京南站警务室接到乘客报警,报警人王同学(女、21岁、南京某高校大学生)当日从老家徐州探亲后回宁,从地铁南京南站坐地铁回江宁大学城。王同学正在站厅自助售票机前买票时,突然走过来一“热心”男子教她买票,并帮她向售票机投纸币。吐出地铁票后,王同学正要对这名热心乘客表示感谢,该男子则立即提出帮其买票需要报酬,立即将手伸进退币口,将剩余的3元零钱全数摸走。待王同学反应过来,“热心”男子已扬长而去。虽然只是3元零钱,但“被帮助”的王同学越想越气,于是来到警务室向民警反映刚才的遭遇。

  执勤民警向王同学详细了解了乞讨男子的外貌特征、衣着打扮后,派出便衣民警在站厅各自助售票机前蹲守。果然在20分钟后,在3号口往迈皋桥方向的自助售票机前,离去的男子又回来将刚才变相乞讨的手法重新“表演”了一遍,不过这次他被蹲守的便衣民警逮个正着,带至警务室进一步询问。经查,该男子名叫曹某(男,41岁,南京人,无固定工作),其对在地铁自助售票机前以帮助买票为名,变相乞讨索要零钱的事实供认不讳。其包内携带的总共200多元的一块硬币也均为当日乞讨所得。民警将当事男子移交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执法大队处理。地保办执法队员依据《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项依规对其处以50元罚款。经过批评教育,曹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扰乱了地铁车站的公共秩序,对自己的行为做了深刻检讨,并在民警的陪同下,自愿将乞讨所得投入南站捐款箱,保证再也不会做类似扰乱车站秩序的行为。

  据统计,近期地铁警方在全线重点站相继接到5起类似警情,均为打着“代买票要零钱”、“钱包被偷借钱回家”等幌子的变相乞讨行为。可别小看一元硬币,一天下来积少成多,地铁乞讨人员最高日收入能超过500元。地铁警方提醒,地铁乞讨人员都是利用善良群众的同情心来赚取“黑心钱”。希望地铁乘客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如遇有陌生人借钱或求助,可帮助报警由地铁民警进行救助。如遇有强讨恶要行为请大声呼救并报警,地铁民警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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