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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女硕士因感情纠纷网购有毒物质欲毒死男友

  • 发布时间:2014-12-16 07:23:57  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媛  责任编辑:张明江

  图解

  31岁“海归”女硕士因感情纠纷心生怨恨,利用专业知识算出精确致死量后,将一定剂量的有毒物质放进可乐,让其爱慕的男子饮用,致其一度被下达病危通知书。近日,这名女硕士因故意杀人罪,在北京一中院二审获刑八年。

  网购有毒物质意图杀人

  1983年出生的被告人史丽莎,2009年时考入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后回国。2013年5月,在海淀一家程序培训学院训练营认识了同班同学,即本案被害人乔某,并由此引发了该起案件。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史丽莎因感情纠纷对被害人乔某心生怨恨,于2013年8月17日通过网络购买有毒物质秋水仙碱1克,意图杀害被害人乔某。2013年8月20日,史丽莎在海淀区一处公寓门口附近,将事先投放了近1克秋水仙碱的可乐提供给乔某饮用。

  次日凌晨,乔某就因身体不适被送往309医院,先后被送达病重、病危通知书。几天之后,他又被紧急转往协和医院,所幸抢救成功。不过最终这起投毒案,还是造成了乔某因秋水仙碱过量,出现药物性肺损伤、肝功能异常、肺部感染、双侧胸腔积液。

  上诉称“没想杀死他”

  2014年9月,海淀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史丽莎因感情纠纷采取投毒的方式,实施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只是因为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考虑她已取得谅解,最终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宣判后,史丽莎坚持自己只是想教训一下乔某,没想要杀死他,遂上诉至一中院。

  二审法院认为,史丽莎在侦查阶段多次供述自己想毒死被害人,其身为重点大学环境工程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案发前利用网络查询出服用过量秋水仙碱会在人体内代谢成为一种剧毒物质,还根据人体体重等计算致死量,且在获知被害人已出现中毒反应后也没有积极救治,造成被害人身体严重受损的后果,因此确实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一审量刑也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

  近日,北京一中院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案情

  散步时被投毒 男子喝下“苦可乐”

  在出现呕吐、拉肚子等症状后,乔某被宿舍同学送往医院救治,刚开始大家都认为其是吃东西坏了肚子,但医院一开始没能确诊病因。期间,乔某一直强调病发前喝的可乐味道不对,怀疑问题就出在可乐上。

  这瓶可乐是史丽莎买的,与乔某同在某训练营接受培训。有同学称,两人关系暧昧,乔某想“断了关系”,但史丽莎不同意,此时,乔某也确认为秋水仙碱中毒,训练营方面报警,一起腹泻直接指向了刑事案件。

  喝完苦可乐上吐下泻

  据乔某向办案机关回忆,8月20日案发当晚,他和史丽莎出门散步,路过一家烟酒超市时是史丽莎主动提出口渴,想喝饮料,于是他就在路边树下抽烟。抽完一根烟后,史丽莎拿着一瓶拧开盖的可乐回来,他也没有多想,就拧开瓶盖继续喝。

  刚喝第一口,乔某就觉得是苦的,又喝一口,还是苦,直接吐在了地上。乔某回忆,当时他以为可乐是假的,还跟史丽莎说“不信你尝”。

  史丽莎接过来,抿了一小口后也吐在了地上。之后,二人还返回烟酒超市找老板理论,老板坚持不可能,双方一番讨价还价后,老板留下了“苦”可乐,准备再去找厂家理论,史丽莎和乔某二人要了一瓶矿泉水、一根“老冰棍”压压苦味。

  当晚回到宿舍,乔某出现呕吐、腹泻不止等情况,后来实在坚持不住便被同学送往医院。

  接诊医生称,乔某的病情一直未能确诊,医院还组织了多科室会诊。这期间,乔某两度被下达病危通知,情绪出现不稳定,但他一直强调喝过的可乐味道不对,同年8月24日,在家属的要求下,乔某被转到协和医院。

  正牌女友觉得是投毒

  乔某入院后,大家一开始都认为他只是吃坏了肚子,但在医院总也治不好,还两度病危,就觉得有点蹊跷。几天后,乔某所在的这家训练营学生部负责人刘某到医院了解情况,乔某再一次提到可乐味道不对的情况。

  刘某称,这时,同在病房的乔某女朋友听到可乐是史丽莎所买后,“显得非常激动,说凭她的直觉肯定是史丽莎下的毒”。

  刘某通过在场其他同学转述才知道,“史丽莎追求乔某,但乔某没有同意,史丽莎可能怀恨在心”。一位送乔某到医院的同学证言称,他知道史丽莎喜欢乔某,二人关系很暧昧,但乔某跟他说过就是跟史丽莎玩玩,乔某本身有女友,后来乔某想跟史丽莎断掉,但史丽莎不同意。

  至此,一起腹泻直接指向了刑事案件,训练营方面报警。此时,院方也建议将乔某的血样送到别的地方检验,结果发现,乔某体内的有毒物质秋水仙碱浓度为16ng/ml,同时还发现了安乃近、安替比林等物质。

  女硕士精确计算投毒量

  接案后,警方于8月26日羁押史丽莎。

  “觉得被乔某玩弄了感情,所以才想给他下毒。”史丽莎在一份供述中称,她在2013年8月初萌生了这一想法后,就开始搜索何种物质无色无味,可以毒死人,并发现有些毒药需要实验室的环境才能产生毒害他人的效果,但是秋水仙碱则不一样。它本身毒性很小,但进入体内两个小时后,可以代谢而成为另一种剧毒的物质,对人体产生危害,于是就决定用它作案。

  同年8月,她先后两次通过淘宝店家购买秋水仙碱,第一次花140元买了100毫克试试,了解了溶水性、味道、颜色没问题后,同年8月17日她又买了1克。据她供述,因为买的是600毫升的可乐,如果把1克秋水仙碱都倒进去,那么浓度约为每毫升1.5毫克,应该“足够致死”。

  史丽莎供述时称,案发当晚,她将提前买好的秋水仙碱装在短裤兜内,用QQ将乔某约出来散步聊天,聊到口渴时就去买饮料。趁超市店主扭头看电视时,她将秋水仙碱放进了这瓶可乐。

  当晚去超市要回毒可乐

  乔某喝第一口时因为味苦,觉得有质量问题,坚持要回去退货。史丽莎称,当时自己并不想退,因为怕毒可乐再流到他人手中,“被别人喝了不好”,但在乔某的坚持下她也没办法,就只好陪同乔某也一起去找店主理论。

  不过,当晚她回到宿舍后越想越害怕,怕那瓶可乐别人喝了中毒,于是又跑去找店主说自己还想喝可乐,而且就是那一瓶可乐。店主一听急了,因为已用一瓶矿泉水、一根老冰棍弥补了这场“质量”危机,如果再被要回可乐,他就亏了,史丽莎一再承诺次日就归还3块钱,这才要回了毒可乐。

  在乔某出现不适的最初几天,史丽莎一直通过短信与他保持联系,了解病情进展,并一直正常上下课,直到警察找上门。事发后,训练营方面出具了一份在校表现说明,显示史丽莎在学习期间“比较勤奋、性格偏内向”。

  据了解,在本案审理期间,史丽莎的父亲出面与乔某的父亲达成了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和解协议书》,由史丽莎赔偿乔某9万元,乔某对她表示谅解,并表示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 名词解释

  秋水仙碱

  一种生物碱,因最初从百合科植物秋水仙中提取出来,也称秋水仙素。纯秋水仙碱易溶于水、乙醇和氯仿。味苦,有毒。

  自1937年美国学者用秋水仙碱加倍曼陀罗等植物的染色体数获得成功以后,秋水仙碱就被广泛应用于细胞学、遗传学的研究和植物育种中。

  其中毒症状与砷中毒类似:中毒后2至5小时出现症状,包括口渴和喉咙有烧灼感、发热、呕吐、腹泻、腹疼和肾衰竭。随后伴有呼吸衰竭并引起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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