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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血拼"4大后遗症 天猫1号店仍售假

  • 发布时间:2014-12-12 07:25:00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朋浩

  在又一个电商狂欢日“双十二”来临时,北京晨报记者为您罗列部分“双十一”后遗症,看一看“剁手族”们的不幸遭遇:虚假宣传、假货横行、延迟发货、维权艰难…… 但愿能给您提个醒儿,让您在下次网购时多一份小心、少一份烦恼。

  1虚假折扣

  4.9折实际打的是8折

  消费者宋女士在“双十一”期间打算抄底购买化妆品,就到一家常去的淘宝店铺看看是否有活动,结果却让她大失所望。“一款标注‘双十一’期间4.9折的水杨酸精华液,原价358元,乍一看打完折170多元,好像很划算。可我以前的购买记录真真的,这个商品从来就没卖过358元,平时也都是217元,其实真正的折扣也就是8折左右,这不就是虚假折扣嘛。”

  也有一些商品价格确实较优惠,但消费者却无缘享受。金先生在“双十一”期间购买了某品牌的电动牙刷,折扣让他颇为满意,但到货后他才发现商品被“减配”了。因为担心店家搞虚假折扣,金先生还特意将之前的页面截图保存以便比对。“我看之前的页面,买这个牙刷还多送一个刷头,到货后我却发现送的刷头不见了。”他遂与卖家理论,但对方的回答让金先生哑口无言,“人家说你仔细看看,哪儿写着送刷头了,我再仔细看,新页面确实没有写赠送。”

  2虚假发货

  根本没收到货竟“签收”了

  消费者刘先生“双十一”期间在淘宝一店铺购买了4000余元的汽车用品,后遭遇虚假发货。“我等了一周还没收到,就去查物流信息,发现居然显示我已经签收了。”随后刘先生根据单号打电话到快递公司查询,对方的回答却让他大吃一惊。“我住在黑龙江哈尔滨,卖家在广东广州,这家快递公司说他们只做北京的同城快递业务,在广州根本没有业务。”他告诉记者,虽然多次联系卖家,希望得到解释,但对方旺旺不回复,电话也不接。

  对于延迟发货的惩罚,天猫商城明文规定,如延迟发货,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从现实情况来看,这条规定的执行力很弱,一些商家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虚假发货,当消费者问起时,卖家则以快递中途耽误为由推诿。

  3真假难辨

  收货后发现颜色款式都不对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对投诉案例的统计,每年“双十一”之后是网购用户投诉高峰期,假货是投诉重点之一。徐女士从天猫商城购买一张安卡梦真皮双人床,她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后发现,该床材质为“人造革”。而一些品牌服装也被山寨,一消费者表示,他曾在实体店购买过一身售价500多元的彪马运动衣,“双十一”时,看到同款裤子才卖149元,于是果断下单,结果收到货后发现无论颜色还是款式都不对,“这还号称官方旗舰店呢,以后再也不敢网购了。”

  而北京晨报记者调查发现,消费者想证明买到的是假货并非易事,最大困难就是须自己举证,而政府鉴定机构不对个人开放,社会上的鉴定机构又鱼龙混杂,且收费昂贵。

  4法律空白

  七天无理由退货还缺解释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指出,对于违规行为,电商平台应该起到监管作用。新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有权向电商平台要求赔偿,同时电商平台应当提供电商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如电商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平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未采取,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新消法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是许多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对此邱宝昌解析,“目前争论焦点主要还是规定中商品性质的界定,目前消法中还没有对其有详细解释,这也是导致买卖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之一。”

  对于“双十二”,邱宝昌希望消费者理性消费,“下单前最好要与之前的价格做好比较,货比三家。如发现问题,一定要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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