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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25年前100元买养老保险 如今每月领1.8元

  • 发布时间:2014-10-30 08:25: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刘宏顺 阮长安  责任编辑:毕晓娟

  25年前花2个月工资购买的保险,如今每月只能领1.8元。

  当初花了两个月工资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多年后的收益令投保人董维亮大感意外——每月1块8角钱。“25年前的1块8角钱还能做不少事,现在就连一个锅盔都买不到。”10月28日,家住成都市金牛区北站西一巷的董维亮致电本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自己1989年花100元购买了中国人寿的商业型储蓄养老保险,20多年过去了,到了领养老金的时候,保险公司给他的养老金每月却只有1.8元,“连坐公交车的费用都不够。”

  董维亮的反映是否属实?商业保险收益如何计算?市民购买商业保险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参保人憋屈:

  两月工资买的保险,25年后每月仅领1.8元

  10月28日,在成都市梁家巷,记者见到了董维亮。董维亮现年已经71岁,1989年购买保险时,“刚过完46岁生日”。

  董维亮原本是成都某厂职工,1984年因为身体原因提前退休,1987年在荷花池办起金牛区第一个自行车租赁及修理行。“自己当时原本并没有购买保险的打算,也根本不懂什么是保险,收益率多少、每月领取金额都没有概念”。

  但董维亮最终还是爽快地参了保。

  “推销保险的人员是当时我所在的街道办个体协会的工作人员,他们介绍,只要买了这份保险,60岁就能领养老金。我想着老了有保障,而且有街道办人员出面担保。”董维亮回忆,“但当时保险公司并没有出具任何凭证,也没有告知未来收益”。

  一直到1992年,董维亮再次找到该街道办个体协会负责人,对方“这时才出具了一张收据,但上面依然没有今后收益的任何说明”。

  2003年,董维亮年满60岁,达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年龄。

  2006年3月,拿着协会出具的收据,董维亮来到中国人寿成都分公司,直到这时,保险公司才换发了养老金保险领取证,并告知自己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1.8元,“这个数字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当时我就不接受。100元在1989年并不是一笔小的数字,相当于我两个月的收入。”董维亮介绍,自己当时租车7天才收2元钱,锅盔仅5分钱一个。

  保险公司说法:

  储蓄性养老保险,收益不随物价指数上涨

  每月1.8元的养老保险金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10月28日,记者跟随董维亮一起来到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这是董维亮第三次来到这里,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曾念旭再次接待了他,记者跟随来到客服中心相关技术人员办公室前。

  技术人员打开电脑,迅速进入公司内部系统,输入保单号后,董维亮的信息很快跳了出来。“董维亮投保类型为商业型储蓄养老保险,险种系数为0.01799”。

  “系数×参保金额就是每月应该领取的保险金,0.01799×100元=1.799元。”技术人员解释,“根据四舍五入我们支付了1.8元,实际上每月还多支付了1厘钱”。“投保时每月1.8元还可以买30多个锅盔,现在为啥不跟着涨?”董维亮不明白。“商业保险到期后领取的收益金是不与物价指数挂钩的。”曾念旭说,“养老金领取证等同于合同,合同上写的是多少,到时候就只能领多少”,“不能因为20多年前1.8元可以买几斤肉,现在物价涨了也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和当时购买力一致的保险金额”。

  技术人员进一步解释,“商业保险和社保不同,社保缴费基数每年都会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上下浮动,因此到期后领取的金额会与物价水平挂钩,但商业保险不一样,即使物价暴涨,商业保险公司也没有要求被保险人增加保金,因此保险到期后,要求根据物价水平支付保金是不公平的。”

  曾念旭说,根据合同,2003年开始,董维亮已经可以领取养老金,每年21.6元,10多年下来,事实上已经回本了;再说,这笔保险金看似少,但是被保人从60岁起,月月都有,一直到被保人“百年”,“与投入相比,累计算下来其实也不少。”

  临出门时,公司保安透露,像董维亮这样的参保人很多,每月都有几个“来讨说法”。

  专家提醒:

  商业保险不是社保,选择之前须充分了解

  预期与现实差距巨大,如何看待董维亮的经历呢?

  成都市政协常委、律师蒲虎认为,首先要确认买保险之初双方是否因沟通不到位而存在误会,如果董先生误将商业保险当做社保了,那可能一开始预期就高了。其次,要查看当初的合同,看到底购买的是何种险种,如何领取。第三,如果保险合同当中的某些条款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格式条款等,董先生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即便董先生的诉求得到支持,能获得的仅仅是100元本金加上这些年的利息,也就几百元钱,距离董先生的预期还有很大差距。

  “商业保险不是社保,仅仅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买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成都某保险从业人士则提醒,商业保险“与买房子一样,有赚有赔,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

  这位人士说,目前新的储蓄性保险共有三种收益,一是每年的定期分红,二是满期金,三是意外保障。目前有的寿险公司有3年期和5年期的储蓄性保险,收益只与银行存款差不多。但如果参保人中途出了意外,保险公司可以支付3倍赔付。实际执行中,“在宣传的时候,我们要求推销人员宣传3倍赔付,而不宣传增值保值。”

  该人士还透露,目前保监会要求,对保险的宣传上也不能有“保值”字样,只能说“有好处”。(刘宏顺 阮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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