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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女生宿舍产女被吓到 怕被发现两度丢弃新生儿

  • 发布时间:2014-08-21 09:45:0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刘晓星、黄茜  责任编辑:张明江

  大一女生抛弃亲生儿 因故意杀人被判缓刑

  当母亲看到自己历尽艰辛生下的孩子时,心头总会泛起无限的暖意和喜悦。然而,就读大一的小琳在宿舍偷偷生下女儿后,看到孩子第一眼就吓得站了起来。未婚先育的她生怕被退学,惊慌失措下把婴儿装进了塑料袋丢弃。当晚,婴儿的尸体被一名拾荒者发现。前日,因故意杀人罪,她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无知怀孕 验出时已六个月

  2012年4月开始,小琳在东莞塘厦一家炸鸡店勤工俭学。在这期间,小琳与同事阿亮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从8月开始就发生性关系。后来,小琳考上了广州一所大学,因难以克服异地恋的障碍便与阿亮分手了。

  到了12月,小琳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来例假了,用验孕棒一测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小琳回忆,当时六神无主的她去找前男友阿亮,但是对方不相信,认为小琳是讲笑话,并说他不会对此负责。阿亮对此却是另一种说法:“我提出给钱让她流产,她不同意,说要留下小孩。于是我说见她父母,和她结婚,她也不同意,认为自己还在读书。最后我坚持让她打掉孩子,给了她五千元。”

  糊涂生女 被婴儿吓得要命

  由于胎儿已经不小,错过人流最佳时间,而引产又需要家属签字等因素,孩子一直没有被流产。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小琳怀着孩子入学、甚至参加了军训,同寝室的女同学与小琳朝夕相处,居然没有人发现她已经是准妈妈。

  2013年5月11日上午,同学们都出去勤工俭学了,宿舍里只有小琳一人。她忽然感到肚子很疼,就躺在了宿舍地上。一直疼到12时许,小琳破水了,她斜坐在地上,生下了婴儿。看到新生的婴儿,小琳吓了一跳,竟一下子站了起来,连脐带也扯断了。“当时婴儿嗯嗯哭了几声。我吓得要命,整个人像丢了魂一样。”小琳说。

  怕被发现 婴儿被两度丢弃

  婴儿哭了几声就没再哭了,闭着眼睛没动。考虑到自己在怀孕期间吃过感冒药,也没有刻意安胎,生产时也不知道操作是否正确,小琳猜测婴儿可能死了。她就用一件白色短袖T恤将婴儿包住。“我不确定婴儿是否真的死了,就没有包住婴儿头部,只是包住她的身体。”小琳说。

  然而,根据起诉书指控,小琳是用衣服缠绕婴儿颈部,导致其颈部受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随后,小琳将婴儿放进自己平时装衣服的红色大塑料袋里面,接着将塑料袋的拉链拉上,然后提起来放在二楼卫生间门口的垃圾桶内,就回宿舍休息了。一直躺到20时许,她感觉缓过劲来了,害怕其他同学回宿舍会发现被扔的婴儿,就慢慢地出去到卫生间门口将垃圾桶内的塑料袋提出来,然后提着一直走到广园东路干休所人行天桥底下,将塑料袋放进了垃圾车内。这个可怜的婴儿就这样死去了,她的母亲甚至不知道孩子的性别。婴儿小小的尸体被一名拾荒者发现,尸检证实这是一名女婴。

  与此同时,可能有人偷偷了生孩子的消息也在宿舍中传开。5月15日,警察来了解情况,小琳于当天被取保候审。5月14日,广州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她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被告属故意杀人

  在庭审中,小琳的辩护律师提出,小琳没有杀人故意,她认为孩子出生后已经死亡,才将其遗弃,并最终导致婴儿死亡,属于过失。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小琳在以为婴儿已经死亡或者可能死亡时,没有采取任何试图挽救的措施,反而用衣物缠绕婴儿脖子并将其丢弃,具有放任婴儿死亡甚至希望婴儿死亡的故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她犯罪时年仅18周岁,是一名大一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家庭教育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这均是导致本案发生的不可忽视因素。此外,老师证实此次犯罪属初犯、偶犯。据此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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