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获准发私募债 助力“利率走廊”
- 发布时间:2014-08-04 06:5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周悦
专家表示,此举不仅提供多元融资渠道,更有助于实现“利率走廊”模式下的宏观调控和传导意图
“允许新三板的挂牌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是一个利好,扩大了发债的范围。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资质,要比没上市的公司好,所以其发债的安全性就更高,收益率也会相对低一些。对于投资者而言提供了新的投资品种,新三板的公司发行私募债收益还是很有诱惑力的。”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日前,针对证监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精神,证监会发布的十项举措,其中之一就是“要扩大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范围,丰富债券发行方式。将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扩展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全面建立健全债券私募发行的相关制度。允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推出并购重组债券、市政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创新品种。”
“就短期来看,扩大公司债券发行主体范围,丰富债券发行方式,将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发展、丰富企业主体的多元融资渠道,有助于缓解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过程中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交通银行资产管理中心高级研究员陈鹄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陈鹄飞表示,从更长远的意义看,随着监管层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和手段,坚持区间调控,突出定向调控,未来通过逐步扩大债市发行主体、丰富债券发行方式等推动债市扩容,从而进一步形成利率期限结构曲线,实现“利率走廊”模式下的宏观调控和传导意图。
中国人民银行最新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我国企业债券净融资1.30万亿元,同比增加861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2022亿元,同比增加774亿元。
企业债券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在最近两年发展迅速。自2012年6月份上交所第一单苏州华东镀膜玻璃有限公司5000万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问世以来,中小企业私募债至今已经运行26个月。数据显示,2014年将有46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到期,发行总额共计41.43亿元,平均票面利率8.79%。
此前,“超日债”付息违约成了市场首只违约的企业私募债,自此之后,市场又出现了“13中森债”、“12华特斯”、“12金泰”等私募债的兑付风波,针对“12金泰债”的违约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指出违约属于个案风险事件。
“目前国内确实出现了一些中小企业私募债存在兑付危机的情况。私募债在国外是一种垃圾债,收益高,风险也高,兑付危机时有发生,所以现在国内出现个别兑付危机的情况是正常的。”杨德龙表示,事实上,在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只有一些质地较好的企业才能发行,出现兑付危机的情况并不多见。
“监管部门通过采取措施减少信息不对称,建立惩罚机制,也能减少违约概率,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杨德龙表示,另外,挂牌企业私募债发行门槛、规模可以跟业绩挂钩,从而降低违约和兑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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