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规范银行票据业务
- 发布时间:2016-04-22 03:35:37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胡爱善
农行39亿、中信银行9.69亿、天津银行7.86亿,这是已暴露风险的票据业务规模。
上海银监局近日对沪上中资银行下发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通知,要求辖内中资行严格按照银监会140号文实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并严禁机构和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活动,严格规范异地账户开立。
从七方面规范票据业务
该通知主要重申了银监会关于票据业务的多项文件要求。在文中,银监会140号文、63号文、40号文各出现了1次;203号文出现了两次;286号文出现了3次。这五大文件包括七点规范,具体包括严格实行同业业务集中管理、严禁机构和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业务、严格执行票据资金划转和账户管理相关规定、高度重视交易对手风险、严格票据背书交付管理、严格落实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要求和严格加强票据实物管理。
其中,最核心和最敏感的整治之处,莫过于不得利用“过桥行”规避授信管控,不得为他行充当“过桥行”;禁止与非持牌经营机构、小型异地驻地机构等机构违规开展业务。
“这简直是全面围剿票据中介的生存空间。以后,票据中介即使还能操控一些小型的村镇银行或农信社,但都已去意义,因为这些村镇银行都没有办法找到股份行过桥了。这么一整顿,票据中介根本没得玩。”某股份行同业业务部人士感慨。
随着监管措施逐步落地,农合机构只能与其辖内有实体融资需求的企业开展票据承兑与贴现,不得异地开展业务。农合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票据往来应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需求,不得违规承接其他金融机构票据资产,不得逆程序贴现与转贴现。
其实,通知已经表述得非常清晰,逻辑也很明了——上海银监局从规范同业专营制、业务部门内控、票据资金划转和账户管理、清理同业户并规范交易对手、票据实物管理全方面肃清同业业务。
同业业务官司料增多
招商银行总行票据中心总经理李明昌撰文直言,2016年将成为同业业务纠纷官司年。深究根源,他认为原因有四个方面:
一是前几年投资冲动和商业银行信贷扩张冲动的后果。前几年的大额投资主要集中于房地产、政府平台和过剩产能行业,而银行虽有信贷规模管控,但通过大量理财产品、同业投资和票据买返等通道最终出表。
二是银行风控标准放松或审批审查流程流于形式。
三是不法分子熟悉银行流程和管理漏洞,有些同业和票据方面诈骗犯罪团伙,原先就是银行外流的人员,利用原来的人脉和客户,研究同业票据业务的漏洞。
四是资本巿场、房地产市场狂热刺激捞钱冲动,市场大幅波动也把这些投机风险暴露无遗。
业内人士表示,行业好的苗头也在显现。正如上海银监局已经明文警示风险,2016年可以是同业官司年,也可以是同业整治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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