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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购房零首付仍可操作

  • 发布时间:2016-04-12 06:02:23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胡爱善

  近期,多地出台措施叫停房地产首付贷,但“新华视点”记者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调查发现,零首付仍然可操作,一些地方首付贷换上“换房贷”“消费贷”“过桥贷”等“马甲”后横行楼市。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中央明令禁止,但目前热门楼市的首付贷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仅深圳市就初步排查30余家企业所投放首付贷规模约在25亿元至30亿元。

  记者近日在多地调查发现,首付贷表面上已偃旗息鼓,许多中介对相关业务十分谨慎。北京西城区一家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称,首付贷产品已全面下架。不过,当记者追问首付不够还有没有办法时,对方表示,可根据情况牵线搭桥,但这要在明确具体购房意向后方能细谈。

  在上海,记者发现,部分中介门店仍可提供首付垫资。徐汇区一家太平洋房屋门店店长表示:“我们的垫资服务已统一收归集团,你要垫资的话月息算1.6%,资金来源有公司和个人,也有其他合作企业。”

  记者发现,在一些网贷平台直接搜索首付贷基本找不到相关产品。有网贷行业人士透露,近期,许多平台已有意识地回避首付贷字眼,更换为五花八门的新名称,但“马甲”背后还是原来的首付贷等购房金融业务。

  业内人士指出,各类变种首付贷在放大楼市金融杠杆、吹大楼市泡沫同时,也将透支购房者偿债能力,并将楼市风险向银行业等金融系统传导,需高度警惕。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场外配资”使购房者购买与其收入水平不符的住房,承担了风险承受能力之上的贷款负担,而“高评高贷”更是明显具有欺诈性质。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变种首付贷依然存在,说明我国民间金融管理存在短板,监管部门应对房地产金融服务平台的业务范围和准入标准严格规范,相关部门和银行系统应要求评估机构合理评估,理顺定价机制,对于违规评估、严重高评的,应通过曝光、行业禁入等进行清理。

  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在房价上涨过快的热门城市,应坚决降低金融杠杆抑制短期投资需求,通过差别化信贷政策,将资金向中小城市引导,促使中小城市实现去库存。银行业也应进一步提高风险把控能力。文/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据新华社杭州4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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