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债转股已箭在弦上 有担忧成为逃废债的盛宴
- 发布时间:2016-04-11 07:10: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胡爱善
新一轮的债转股已经箭在弦上。据媒体报道,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银行入选首批试点,参与规模高达万亿元的债转股市场,而其“转”的主要对象则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国有企业。
债转股,即将银行持有的企业债权资产转为对企业的股权投资。美国曾用这种方法处理拉美国家的债务。我国曾用这种方法助力国企脱困。
然而,对于本轮债转股,金融界和产业界的态度却冷暖不一:钢铁、化工等产业如盼春雨,以为此举将“一石三鸟”,盛宴开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界眼看贷款本息难以收回,做股东实属无奈,自是剩宴。这种分歧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晓鹏和工商银行前行长杨凯生的分析中表现得最清楚。
李晓鹏一口气列出了债转股的六大好处:能支持企业“去杠杆”;能促进商业银行转型发展,且缓解资产质量波动的压力;能改变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方式;能支持产业优化升级;能相机推动金融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如此,债转股可谓是一剂利国、利民、利产业、利金融的良药,早吃则早好。
不仅如此,他还指明,“重启债转股也是现实可行的”。因为近几年居民财富规模快速增长、投资意愿不断增强,各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如果去杠杆需要转化6万亿元~10万亿元存量债务,这只相当于2015年年末非金融企业贷款的9%、居民存款的11%。而存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富裕个人和企业超过1200万户,金额有50万亿元,其中10%多一点参与投资即够用。”
这种热情不仅来自他一个人。舆论亦自生风。有人已将清明之后资本市场的走高归功于债转股的渐行渐近,以为其将有利于企业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企业债务减少,财务负担降低,支撑股价上行;同时参股的银行不良贷款率下滑,业绩上升,对银行股乃至对A股都构成重大利好。于是,对高负债国企上市公司的推荐买入不绝于耳。前海开源基金执行总经理杨德龙更放言,债转股一开,A股将迎千点大反弹。
与此相反,银行家则冷静许多。在刚刚召开的2015年业绩报告会上,不管是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还是首次亮相的农业银行新行长赵欢,都强调要积极而审慎地推动此项工作。赵欢说,农业银行将“服务去杠杆,同时尽可能降低银行风险,减少全社会付出的成本”。
杨凯生则指出,债转股是债务重组的一种特殊方式,必然涉及债权人和债务人各项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调整。而较之一般的债务重组而言,债转股对债权人、债务人带来的变动更激烈、调整更深刻。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也不会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于企业,别以为债转股后就无债一身轻了,可以不必再支付贷款利息;于银行,如若把握不当很有可能陷入既不是债权人,又不像股权持有人的尴尬境地。
他还挑明,人们希望通过债转股达到的一举多得,其中有自相矛盾和彼此制约的地方。比如,从减轻企业财务负担而言,债转股后的企业确实是不需要再支付贷款利息了,但他必须对股权进行分红,这个压力并不小。如若以“放水养鱼”为由,允许企业在较长时间内不分红,那又如何将投资者吸引到债转股的投资中来呢?除非他们能很“便宜”地从银行手中购得这些债权。如真是那样,银行将承受较大损失。且不说银行的股东们是否允许这样做,就说希望达到化解金融风险的目标又如何落实呢?
杨凯生甚至认为“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是危险的信号。“债转股对于债权人、债务人都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如果在这过程中,有任何一方是趋之若鹜的(在上世纪90年代末的政策性债转股中曾出现过这种现象),我们就需要认真考虑这个债转股方案对原有债权债务的重组是否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其做法是否符合市场化、法制化的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近日也著文强调,债转股“一定要切实贯彻市场化原则,即充分尊重债权人、投资人(股东)的自主意愿,切忌拉郎配和指标分配。用好了这一市场工具可以换来一个健康的发展机制,优化中国的经济结构,用不好会成为逃废债的盛宴、寻租设租的新工具。”
这些警告并非杞人忧天。上轮债转股即有“遗产”留下。当时,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经贸委推荐规模内债转股企业580户、债转股金额4050亿元。时至今日,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手中仍持有一些当时留下的股权未能处置变现,其中不少是难以处置、无人愿意接盘的。以华融资产为例,1999年参与债转股企业达281家,账面价值为172.56亿元,截至2015年6月末,华融仍持有其中的196家。
中国建投投资研究院副秘书长、高级研究员张志前表示,本轮债转股已无前次行政命令式运作的环境和条件,采取市场化方式当无异议;转股以后的安排,普通股要有管理权,优先股则要有优先权,需议定后动;另外,防止道德风险,防止逃废债,防止圈钱。
事实上,17年前,时任建设银行行长的周小川也曾提醒债转股的道德风险。他在《关于债转股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说,要防止以下问题:债务人以为债转股是免费的午餐,转股后就不用还钱了;本该破产的企业,实施了债转股,最后耗了几年毫无效果,白白浪费资源;原本能还本付息的企业,借债转股来逃废债务;具体业务操办层面的道德风险,比如定价上的舞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