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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实施 多银行尚未下达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4-06 06:5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万敏  责任编辑:刘波

  自4月1日起,央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正式实施。《通知》对银行个人账户体系进行了分类管理,其中Ⅱ类和Ⅲ类账户的开立和服务内容,为存款人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和使用账户提供了便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4月5日)向多家商业银行客服或工作人员咨询发现,多家银行的客服及支行工作人员均表示,尚未接到相关通知资料,但亦有少数几家已开始实施分类管理的内部文件。

  交通银行北京地区某支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该行已经有相关的业务通知下达。据其介绍,交行的网银上有一个开立电子账户的功能,但“用的客户特别少”。交行客户目前可通过网络渠道,如网银、手机银行等开立Ⅱ类户和Ⅲ类户,不用到柜台办理。

  中国银行某支行人士则表示,Ⅱ类户和Ⅲ类户都是虚拟账户,4月1日起可以通过网银办理开户和销户,但“用处不太大,因为客户原来的银行账户所有功能都不受到影响。”

  兴业银行客服人员表示,目前该行仅支持开通Ⅰ类户和Ⅱ类户,客户持身份证可以到柜台办理。

  央行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通过线上办理消费、公用事业费缴费等支付业务时,由于交易类型较单一、交易金额相对较低,存款人出于防范风险的需要希望对该类银行账户进行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存款人也设定了线上交易的银行账户功能范围和交易限额。通过线下办理日常支付时,由于涉及范围比较广,交易类型相对复杂,存款人对此类银行账户的功能和交易金额要求较高。如不对银行账户进行有效区分,不仅无法满足存款人差异化的支付服务需求,还将增加存款人的银行账户管理成本。

  此外,当前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方式五花八门,一旦发生盗刷、诈骗、套现等情况,存款人的损失很难挽回。显然,如果利用好三类账户,做好自己的账户管理工作,存款人将能够在较大地程度上降低损失、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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