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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有望获券商牌照 混业大势渐成

  • 发布时间:2015-07-01 07:31:3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我国金融业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几经轮回到底是何原因?混业经营对银行有何好处?又要防范哪些风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今年3月以来,市场接连传出交行、兴业银行收购证券公司的消息,虽然兴业银行此后澄清并无相关收购动作,但业界普遍认为,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6月29日,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交行方面确认,正在研究收购券商的具体方案。此前,中金研报称,交行和兴业银行最有可能先行进入证券业。那么,我国金融业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几经轮回到底是何原因?混业经营对银行有何好处?又要防范哪些风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日前,《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贷存比”监管指标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不过,之前业界持续呼吁,并期待修订的一个重要条款,即混业经验,仍未获得解决。

  这种期待主要来自于一个尴尬的现实:商业银行通过海外设立子公司等方式早已在集团层面实现了混业,但由于现行《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控股非银金融企业,使得银行在业务层面真正实现“混业”依然存在着法律障碍。

  3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去年5月发布的“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实施进退有据的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研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等交叉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

  这一表态意味着,监管层有意放开商业银行持有券商牌照,加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启动,商业银行走上混业经营的道路已是大势所趋。

  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并存

  从混业到分业,再由分业走向混业,中国金融业的几番轮回与当时的社会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密不可分。

  上世纪80年代,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办证券、信托等业务并无障碍。90年代初期,我国证券市场刚起步,商业银行大量信贷资金进入,导致金融秩序混乱,我国借鉴美国经验,在1993年12月通过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等方面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

  2003年12月,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虽然依然强调“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也写明“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混业经营留有余地。

  目前,我国金融行业处于分业监管与混业经营并行的态势,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已经是几乎拥有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全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团,而招商局集团、4大资产管理公司亦拥有4块以上的金融牌照,5大国有银行采用海外控股或信托控股的方式控股证券公司,也在母公司集团层面实现多牌照混业。

  混业有助降低融资成本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不断向市场化方向靠拢,直接融资业务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利润空间被不断蚕食,以往那种简单的靠存贷款利差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商业银行的盈利需求,为了将资本收益尽可能的最大化,商业银行与投行、资管、信托等金融机构之间创设了种类繁多的“通道”业务,达到曲线投资资本市场或实体企业的目的。“这些‘通道’业务是为了规避监管而设立,但同时也不断有问题暴露出来,在经济下行周期尤其明显,最近已经有不少银行与信托之间互相扯皮的案例;另一方面,走一次通道,资金成本就要上升几个点,如果能够允许银行进行直接投资,对银行和企业来说都能带来降低风险、降低融资成本的好处。”一位商业银行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当前,信托、基金、保险、金融租赁的牌照已经对银行放开,进一步放开混业经营的节点在于券商牌照、股权投资等。对于券商牌照,监管层已表态正在研究。至于股权投资业务方面,银行系投行已经渐成规模,也很可能是未来商业银行混合经营进程中的业绩爆发点。“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的目的,不仅仅是通过控股公司进入上市承销等传统投行领域,更重要的是要促进商业银行体系内投行业务与信贷等传统业务的互动发展,通过组合创新和交叉销售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整体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综合服务,实现客户综合贡献度的最大化,在此基础上做大做强投行业务,使其成为推动银行收益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工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刘金近期指出。

  刘金认为,随着企业和居民的金融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银行综合化经营将成为趋势,商业银行将投入更多资源加快发展投行业务。

  一位资产管理公司高层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商业银行的优势在于多年对公业务的积淀,与企业客户的合作和资源挖掘已经非常成熟,这是其他金融机构难以比拟的优势。但银行的投行业务仍要审慎监管,强调风险隔离管控,这在国际上已有先例,监管部门必然会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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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 谈

  专访美联储前经济学家周春生

  混业和分业经营核心在于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每经记者 张威

  “混业和分业的核心就是(考验)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混业经营对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要求更高。”美联储前经济学家、长江商学院教授周春生近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时表示,混业经营应该是大势所趋,目前中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很明显,将来应该要简化,应该有一个综合性的金融户头,投资者可根据实际需求购买各种理财产品。

  周春生表示,银行混业经营最先应该拓展的是资产管理业务,而对于同样被热议多年的股权投资,他认为,“商业银行不应该直接去从事股权方面的投资。”

  混业经营是一个系统工程

  NBD:除了一直被业界作为混业焦点的券商牌照,银行混业经营还有哪些方向,股权投资是否可行?

  周春生:即便在美国,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也是有明显区分的。所以,我认为商业银行不应该直接去从事股权方面的投资,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吸收的是存款,不适宜拿储户的存款做高风险的股权投资。一般来讲,混业经营很难朝着这个方向发展。但是,不排除银行可以给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综合的服务。

  当然,银行可以参股控股证券公司,或者可以设立专门的投资控股公司、股权机构,但业务本质应具有明显区别。在银行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防火墙,比如存贷款业务和股权投资业务不能混为一谈,可拿吸收的存款发放贷款,但不能拿吸收的存款做股权投资,因为风险不同。

  NBD:在您看来,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最先拓展的是哪个领域?

  周春生:应该是资产管理业务。实际上,银行目前的业务已经不单单是吸收存款,也在向客户销售理财产品。未来理财产品会分很多类型,保本型、非保本型,银行混业经营之后,会给客户提供更加全方位的理财服务。例如,银行可以参股、控股基金管理公司,为客户提供股权基金管理服务,但银行不能拿存款人的钱买基金,这是另外一个概念。

  NBD:银行混业经营面临的法律障碍是什么?

  周春生:除了《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要从事证券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实际上还牵扯到《证券法》等配套法规的修改,银行混业经营是一个系统工程。

  不同业务之间需建防火墙

  NBD:我国金融机构逐渐由分业走向混业,是金融市场已经发展到这个程度必须朝着混业方向走,还是政策上有意引导?

  周春生: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业务越来越多元化,那么,金融业务之间的界限也正在被逐渐模糊。实际上,不同类型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也逐渐模糊,现在谈混业经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为了适合我国金融市场、金融产品越来越丰富,以及老百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这样一个大的形势。同时,经过多年发展,金融监管能力、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内部控制的水平也有明显的提高,这也是此时从分业到混业的一个重要原因。

  NBD:我国金融监管的方向如何,混业经营的意义何在?

  周春生:首先,金融机构都是持牌经营,有牌照就意味着有专业的监管机构,所以,混业经营首要理清监管关系。混业经营的金融监管比一般的监管要重视得多。

  个人认为,为了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综合性优势,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和交易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好、更综合的服务,混业经营应该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很明显,将来应该有一个综合性的金融户头,投资者可根据资金情况更为方便地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资本市场产品和保险类产品,这对提高金融机构的综合性竞争优势,方便服务金融消费者有重要意义。

  NBD:在银行混业方面,欧美市场是怎样的?

  周春生:欧美市场从混业到分业就是为了防止风险问题,后来从分业到混业某种程度上是为了提高效率,满足金融机构的利益诉求,混业和分业的核心就是考验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因为混业经营后,金融机构变得更复杂,管理的难度更大。

  NBD:银行混业经营可能出现哪些风险,应该如何预防?

  周春生:中国之所以迟迟没有大面积实施混业经营,就是为了防范风险。美国也有类似法案,相关法案在上世纪90年代被废止,这个法案也是限制混业经营的。实际上,混业经营相应对银行内部控制的要求就会有提高,因为开展的业务更复杂了。对银行的资本金的要求相应也会发生变化,因为从事不同的业务对资本金的要求不同。

  还有一点,银行混业经营过程中,不同的业务如何防范利益冲突也很重要,就是我反复讲的防火墙,即如何避免一种业务出现的风险向其他业务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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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 响

  银行收购券商欲望强分析师:对估值影响不大

  ◎每经记者 袁君

  深改方案刚刚获批落地,交行便筹谋混业经营大局。

  6月29日,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交行方面确认正在研究收购券商的具体方案。

  国开行高级经济师吴志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银行收购证券公司对银行估值不一定有太大影响。

  交行正研究收购券商方案

  据《证券日报》近日报道,交行已将收购华英证券的计划上报至国务院,多家银行也正积极研究收购券商事宜。在年底实现利率市场化后,预计交行收购计划获批可能性较大。

  今年3月,据彭博消息称,苏格兰皇家银行拟售出其所持华英证券33.3%的股权,交行有意接盘。

  对此,一位接近交行的知情人士近日向记者透露,银行当然希望能够拥有券商牌照,这对银行的综合化经营肯定有益处。“据我所知,方案很早就报上去了。但(获批)时间现在还说不好,因为这可能还涉及监管方面的一些调整,最快年内可能会有进展。”

  而在近日举行的2014年股东大会上,交行方面确认正在研究收购券商的具体方案。交行董事长牛锡明坦言,“我们是一直想收购一家证券公司,几年前就有研究过,包括和上海证券也有谈过。不过,目前交行直接投资一家证券公司还有政策限制,要经过最高层的审批,所以这件事情能不能做成,不由我们(确定)。”

  6月16日,交行宣布其深化改革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如果收购券商一事进展顺利,交行有望在混业经营方面继续领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3月6日表示,2014年5月发布的“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实施进退有据的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研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等交叉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

  有专业人士表示,从监管的可行性角度来看,“银行控股券商”目前仍有一道门槛要跨过,即我国现行《商业银行法》确立的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原则,以及随之面临的分业监管的问题。

  吴志峰则表示,事实上,《商业银行法》是留了口子的,里面提到“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通过国务院条例来做,这个进程就会比较快,也就不需要修改《商业银行法》。

  6银行曲线持有券商牌照

  不管时间表最终如何确定,但业界普遍认为,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虽然目前并没有银行收购券商的明确消息和案例,但这确实是行业的需求。

  “一方面,银行混业经营是为了顺应利率市场化的发展,银行传统利差收入收窄,而在利率市场化之下,资本市场未来的发展前景较好,在此情况下,银行有意愿更多参与资本市场的运作。”连平说。

  连平表示,另一方面,银行如能控股、参股证券公司,同时通过子公司进行市场运作,能产生较好的协同效应。

  据了解,截至目前,在A股上市的16家商业银行中,共有6家通过子公司持有券商牌照,包括中行、工行、建行等。不过,上述6家银行均是通过境外子公司间接持有境外券商牌照,并非持有境内券商牌照。

  近期,商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预期曾让交行、中行等在资本市场上连续走强,那么,银行业混业经营大潮会否再度刮起旋风?

  对此,吴志峰认为,银行收购券商不一定对银行的估值有很大影响。“首先,从规模体量上来讲,证券公司相对银行很小,证券公司的盈利不一定对银行带来多大帮助;其次,银行作为收购方,收购的价格已经反映出市场预期,付出的成本会比较高,所以也不一定是特别利好的事情。”

  的确,尽管近日股市出现急速调整,但券商的“身价”已经不低。有专业人士认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中排名靠后的小型券商估值估计也要10亿元,但小型券商一些业务牌照并不齐全,如资管业务、投行业务等,而对于牌照相对比较齐全的券商,估值可能要50亿元,甚至股东方都不肯卖。

  此外,对于证券公司来说,吴志峰认为,未来,有银行背景的证券公司在资金和客户来源等方面将具有一定优势,所以会对整个证券公司行业的竞争结构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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