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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将单据上的5看成3 客户500万汇款被延误

  • 发布时间:2015-04-09 09: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胡爱善

  南京银行将汇款单据上的“5”看成“3”客户500万元汇款被延误坏了事

  相关公司遭受2万元经济损失,但银行方面拒绝负责

  徐女士给记者出具的汇款单据

  中国江苏网4月9日讯 数字“5”和数字“3”本不相似,但因为一起离奇的银行汇款纠纷成了矛盾的焦点。最近,南京银行被客户投诉,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将数字看错,导致500万元的汇款出错被退回,由此带来了2万元的经济损失,银行方面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僵持不下。那么,这样一笔汇款纠纷,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银行方面有没有责任?对此,江南时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江南时报记者王琦

  客户投诉:汇款500万遇差错,银行拒担责

  涉事的南京丰谷园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态农业开发的公司,让公司员工想不到的是,就因为一个数字之差,去年的一笔银行汇款出了问题,而公司损失了2万元。据公司相关人士介绍,丰谷园公司在2014年3月向一家房产公司借款500万元,当时约定最后的还款日期是2014年11月20日。如果逾期不还款,丰谷园公司必须向对方支付每日2万元的违约金,并按约定利率的两倍计算逾期还款的利息。2014年11月20日,丰谷园公司到南京银行山西路支行电汇500万元给一家房产公司,因账号问题汇款被接收行退回,只能次日再汇款。因为延期一天还款,丰谷园公司按合同支付给房产公司2万元违约金及利息。

  “出现这一问题,谁也不想它发生,但至少不应该由我们公司一家承担。”丰谷园公司吴总告诉江南时报记者,事件发生后,公司和银行方面多次协调,但银行称最多补偿3000元的损失,而按照一家承担一半的说法,2万元损失,银行方面至少负担1万元才公平合理。为此,公司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想到2万元打官司,而且对方是国有大银行,实在是有些划不来,希望南京银行本着为客户着想的服务理念,认认真真坐下来协商解决此事。

  事件还原:临下班汇款,银行将“5”看成“3”

  双方存在理赔上的争议,说到底就是对事件是怎么造成的有争议,那么实际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记者联系了汇款当事人、南京丰谷园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会计徐女士。据她回忆,自己是2014年11月20日下午4点半来到南京银行山西路支行办理电汇业务,自己正常填写了汇款单据,银行方面也盖章确认了,但离开银行不久,银行方面打来电话说汇款弄错了被退回,希望第二天再汇款。

  徐女士说,第二天汇款就违约了,必须当天汇掉500万元。银行方面说,大额汇款时间已经过了,给出的第二套方案是可以进行5万一笔的小额汇款,总共汇100次,但不能保证当天可以到账。徐女士在征求公司意见后,觉得还是从汇款安全角度出发,不能接受这样的小额汇款。就这样徐女士只能第二天给对方公司汇去了502万元,2万元是违约金。

  在徐女士出具的汇款单据上记者看到,账号栏中填写了12位的账号号码,出现争议的是第五位号码中的“5”,这个“5”因为和后面的“8”挨得较近,“5”的一横比正常书写略短些,但仔细看还是可以辨别出来,但将“5”认成“3”,的确需要银行工作人员有些想象力。

  “按照道理,应该是根据我的手写单据,打印凭单给我确认盖章,但银行方面可能是因为下班,就在手写单上盖章确认了。”徐女士表示,造成汇款错误,南京银行方面有两点需要反思,为什么不能打印单据再影印传递给总行汇款中心,而总行汇款中心看到数字书写有疑问,为什么不能打电话向支行或是客户进行确认,如此图省事的做法,是造成汇款账号错误的重要原因。

  银行回应:

  赔偿要求无法律依据

  南京银行办公室黄小姐给记者发来的邮件中称,2014年11月20日下午,该行山西路支行根据南京丰谷园农林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的申请,为其办理了500万元电汇业务。后因客户收款方账号书写规范问题,电汇被接收行退回。银行第一时间与客户取得联系,并建议客户改用其他方式在当日完成汇款。对此,客户未予接受,并决定次日上午重新汇出。11月21日上午,根据客户要求,银行办理了该笔电汇业务。当日下午,客户向支行提出2万元赔偿要求,随后又提出其他要求,并表示将采取讼诉的方式解决纠纷。银行认为,客户提出的2万元赔偿及其他要求,无任何法律依据。银行尊重客户寻求司法途径解决上述纠纷的权利,并已保留相关证据。

  律师解读:

  谁犯错谁就应担责

  江苏臣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乔圣律师认为,这起事件其实很好解释,只要请相关工作人员仔细核对汇款账号书写笔迹,确认谁的责任就能找到问题处置的办法,客户如果书写不规范,那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如果是银行方面工作不细致,看错了账号,自然应该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专家指出,虽然丰谷园公司在汇款时间选择方面存在压线有过失外,而书写字迹也还算清晰,银行方面以书写不规范为由完全推脱责任有些不在理,因为汇款被退回是由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而汇款不及时导致违约金二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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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大意汇款出错

  律师:先协商不行走法律途径

  市民张小姐去年12月21日晚9时许,帮母亲通过手机银行转账业务给赵女士汇款,可是在操作时疏忽大意,竟然错将款项打给了一名与赵女士名字只有一字之差的另外一人,1万元钱就这么错打给了陌生人,可想把这个钱要回来,成了难题。

  张小姐介绍,他们家自己做生意,经常会从各地客户处进货,所以与不少客户都有网上汇款的记录。手机银行里每完成一笔转账汇款,都会自动将曾经汇款人的名字和账号自动保存下来,只要输入关键词就会自动显示,本来这是为了客户方便。可就是这个功能,令她转账时出现了失误。因为这两个人名字只有一字之差,三个字的名字只有中间的一个字不一样,一个是“云”,一个是“文”,所以当输入赵姓时,自动弹出了后面的一个名字,而两人恰好使用一个银行的卡,于是她就将1万元输入了错误的账户里。

  发现汇款错误后,张小姐报了警,并联系了自己账户所在的银行及其收款人账户的银行,但都建议她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律师认为,汇款人误将款项汇至他人账户的,在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属于不当得利,即收款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给汇款人造成损失,应当由收款人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汇款人。如果收款人拒不返还的,汇款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款项和利息。张小姐需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可由银行方面提供)、银行转款的转账凭证等资料,即可申请起诉立案,还可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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