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银行卡将全面换“芯”
- 发布时间:2014-11-27 04:52:59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胡爱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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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5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加快银行卡芯片化进程,形成增量发行的银行卡以金融IC卡为主的应用局面。其中,2011年年底前,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间联POS能够受理金融IC卡;2012年12月底,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自动柜员机(ATM)能够受理金融IC卡。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
电子现金是基于金融IC卡的借记和贷记应用上实现的小额支付功能,主要应用于脱机小额支付交易。电子现金的交易规则参照日常使用的现金,具备不记名、不挂失、不计息的特性。金融IC卡是否支持电子现金功能可以通过卡面是否印有UPcash标识来区分。带有该标识的卡,持卡人可要求银行开通电子现金功能。若卡片同时具有“Quick Pass 闪付”标识,则表明卡片支持非接触式交易。
电子现金与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现金一样,持卡人可以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偏好,设定金融IC卡上电子现金的上限(目前为1000元),并根据实际需要在限额内将资金存放在电子现金中。
持卡人卡上电子现金余额用完后,可以通过电子现金圈存交易进行充值。圈存俗称充值,圈存后的电子现金余额不能超过电子现金余额上限(即1000元)。
持卡人可以通过发卡银行的柜面、ATM、自助终端、支持圈存交易的POS终端、IC卡互联网终端等途径充值。在发卡银行支持时,持卡人也可以在上述渠道进行跨行充值。
发卡行和持卡人也可以预先设定一个余额限值实现电子现金自动圈存。当卡片中的余额低于该值时,发卡行通过脚本自动从约定账户划转资金对卡片进行圈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