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平:混合所有制企业要脱下政府的“黄马褂”
- 发布时间:2014-11-17 16:16:04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孔彬彬
企业观察网:大家总在想国家投资国有企业目的是什么,最近也有专家认为国企改革的方向是民营化,您怎样看这个问题?
宋志平:首先,搞好国有企业是必须的。世界各国大都有国有企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又是人口大国,在关系全民利益的公益保障领域,国家拥有更多的责任,而这些都要靠国有企业来完成。但以前,我们把国有企业搞得过多和过于宽泛了。我觉得一切都应先回归本源,理清方向和目标,才能做出正确的改革方案。作为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国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应该按照功能定位分类运营,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国有企业要“改回去”,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改出来”。
国有企业要怎样“改回去”,我觉得至少包括两点:一是目前我们有不少应是国有企业功能的企业也进行了改制,原本是公益保障型的企业也引入非公资本,引起了不合理的涨价和服务质量的下降,损害了全民的利益,失去了公益的属性,这些国有企业可回购非公资本股权;二是严格按照政府的指令和预算管理,完成好政府所赋予的任务,管理人员可享有公职人员待遇,由政府核定收入,这就是所谓的“改回去”。最近我去德国访问时了解到,德国的铁路公司上世纪90年代曾拿出49%的股份上市,由于股价很低,流动性差,2008年政府又把上市股权全部收回了,最近柏林和汉堡也相继把原已私有化的水务和电厂企业收归国有了,主要是从长期运行质量和安全上考虑,这些原本是公益保障事业的企业让国家管理更安全。
在竞争领域,现有的国有企业要“改出来”,即做到政企分开,国有经济只作为股东,企业完全进入市场,采用混合所有制的方法。所以我不赞成国有经济从竞争领域完全退出,更不同意国有企业改革只能民营化的观点。我认为应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原则上在竞争领域里国有经济以混合所有制形式存在,而不再以国有企业形式参与竞争,暂时还没能混合的国企,也可等同于混合所有制企业,给予完全市场化的身份;区别是完全国有的一人公司由国有股东独享分红,而混合所有制企业国家以股份比例分红。也就是说无论国有经济成分占多少,只要在竞争领域,就应脱下政府的“黄马褂”,完全市场化经营。
企业观察网:现在也有人说,上一轮国企改革以地方政府选择国企退出改制的方式收场并不合适,您怎么看?
宋志平:这正是我为什么说要着眼国有经济实现形式的改革,而不是只着眼国企改革。上一轮改革由于我们关注的不是从国有经济的分类和实现形式的改革,而是要求国有企业无一例外地市场化,一些人得出只有改制为私营企业才能进入市场的结论,一些地方出现大规模的国有企业售卖风潮。今天看来,如果当时能引入混合所有制这种模式,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如果不以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入手,不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仅从国有企业改革入手,往往是要么改不动,要么导致国有经济大规模退出市场。
企业观察网:关于这次针对国有企业限薪,大家仍有不少想法,您怎么看?
宋志平:这也和怎样看待目前国有企业性质的问题有关,如果确是国有企业、领导人确由行政任命,由政府规范薪酬无可厚非,国有企业领导人的工作和薪酬相对稳定,又有行政任命的特殊性,因而规范薪酬是必然的。现在大家有些想法,不是因为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不应该规范,而是因为不少处在充分竞争领域里的国有企业并不是铁饭碗,这类国企领导人面临的风险和付出都很大,他们希望参照市场考虑其薪酬,但前提是必须向职业经理人身份转变,不可能一边挂着行政级别、一边拿着市场化薪酬。这也是我们要把国有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分开的一个原因。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企业负责人不会有那么稳定的工作和薪酬,而是完全取决于企业的经营效果,在拿高薪的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因而社会上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薪酬市场化并没有太大意见。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盈利方式主要通过混合所有制企业而不是国有企业实现,企业领导人想要高收入也只能到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国有企业是不会有高薪的。(企业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