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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女和德国富商”行骗富豪圈 3年净赚3亿

  • 发布时间:2014-08-07 15:18:39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陈捷生 陈梓薇 马远斌  责任编辑:张少雷

图为郑利和罗伯特在法庭受审。王芳摄

漫画:赵笑梅

  上海女子郑利与德国人罗伯特混迹深圳富豪圈,3年诈骗数额超3亿元。今年6月9日,广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郑利、罗伯特(德国人,Rother Robert)犯合同诈骗罪,判处郑利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罗伯特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法槌声起,尘埃落定。这个谜一样的女人究竟如何包装自己,进而玩转深圳富豪圈,众多富豪为何纷纷臣服?南方日报记者深入事件背后,独家厘清个中迷局,以警世人。

  异国“恋人”杀熟诈骗

  1973年8月,郑利出生在上海某公司一干部家庭。父母工作忙,作为长女的她自小性格要强。重点高中毕业后,郑利考上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1995年大学毕业,郑进入交通银行上海某支行外汇科工作。1997年,郑与同事结婚但随即闪电离婚。同年,她辞职并从事了近6年的外贸和投资顾问工作。2003年起,出任上海市银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4年,郑利认识了比她小9岁的德国人罗伯特,并与其谈起了恋爱。罗伯特出身于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后与继父居住在农村。19岁那年,罗伯特离开德国外出闯荡。

  2004年9月,上海两家公司报警称,郑利以帮忙贷款需提供担保,以及帮忙投资为由,骗取两公司1000万元。之后,郑利父亲以前的同事、亲戚朋友也陆续上门,称郑利以帮忙理财、炒汇为名,拿走了他们上百万元。当月24日,浦东公安分局对郑进行追逃。

  为躲避刑事责任,郑利逃到广东。在朋友帮助下,她以林意和黄少妹的身份在广东恩平及茂名上了户口,办理了身份证。“在广州的几年里,郑利经营着一家发廊,我们的生活相对富裕。但后来经营上出了些问题,我们就来到了深圳。”罗伯特说。

  在深圳,郑利不再以罗伯特女友的身份出现。当地富豪圈却从此多了一个“上海美女林意”和一个德国“大家族后代”。

  2007年5月,时任深圳市永诚宝石行法定代表人王俊在罗湖区水贝珠宝市场认识了德国“珠宝商”罗伯特,同行的则是上海“女翻译”林意。

  随后,罗伯特向王俊的老板以按揭形式购买了珠宝市场楼上的一套房用于办公,购房的首期是从其他珠宝商处借来。王俊与二人逐渐熟识并开始合作:王俊公司提供钻石,罗伯特加工后在境外销售。

  交往过程中,林意不断向王俊介绍称,罗伯特是德国从事珠宝零售的大家族成员,该家族拥有多间珠宝连锁店,贸易额很大,罗伯特本人还在香港开设了一家名为“ROTHER&LUO”的珠宝公司。一次交易时,林意还将一位德国女子介绍给王俊,称是公司派驻中国的设计师。

  2007年6月,在初期及时付款骗取王俊信任后,林意二人逐步要求将付款期限延长至60天、90天。此后,林意、罗伯特在支付少量货款的情况下,向王俊采购了大量钻石。

  当年7月到次年4月,林意二人以上述方式向王俊购买了总计111.62万美元的钻石。但令王始料未及的是,只有小部分被加工销售,而大部分被拿到了典当行,300多万典当款则被挪作炒股等用途。

  2008年3月,在王俊的不断催促下,林意拿出4张由罗伯特签名、一个月后兑付的香港汇丰银行支票,金额为150万港币。但当王俊于到期日兑付时,却被告知是空头支票。

  2008年5月,林意终于承认钻石被低价当掉。为减少损失,王俊被迫自己出117.6万元人民币对部分钻石进行赎当,而为了获得林意的配合,王俊还不得不额外给她11万元当手续费。2008年6月起,林意二人开始失去联系,罗伯特的房子也被卖掉,王俊的92.58万美元货款化为乌有。

  数年后,由于王俊的一次偶遇,终结了林意的所有骗局。

  帮人换汇套取钱财

  离开钻石圈后,林意、罗伯特转战深圳富豪圈,到处替人“投资理财”。林意多了澳籍华人、投资公司总经理、董事、美国某大型投资公司亚洲区代表、神秘老板的代理人等身份。在新的诈骗尝试中,帮他人换汇成为其重要手段。

  2009年初,林意二人结识了证券达人沈锋、王姗夫妇。沈曾任深圳某证券电脑服务公司副总经理、某证券公司技术总监、总工程师、风险监管总部总监等职务,在业内拥有较大影响。

  在沈氏夫妇面前,林意自称澳籍华人,父母及妹妹均在澳大利亚,她是美国一家大型投资公司亚洲区代表,有权自行调拨10多亿美元投资款,与德国大家族传人罗伯特一起在中国寻找投资项目。

  为获得沈锋、王珊夫妇的信任,林意以在大陆投资在国内需要有实体公司为名,出资1800万元注册成立了深圳市德富择、德富瑞两家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则邀请分文未出的王姗及其好友担任。

  虽然王珊推荐的投资项目林意均未投资,但林意却成功游说王珊向其推荐的投资项目注入了550万美元。

  此外,通过沈氏夫妇,林意二人还认识了已退休的深圳市证监局副局长张某、深圳市柏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老总舒波以及副总经理左奇等人。

  2009年初,林意二人将3000万元交柏利公司代为理财。经此一事,双方逐渐熟络。当柏利公司组织外出考察时,林意常主动要求前往。在一次考察前,林意还应副总经理左奇要求,出示过多达900多亿港币的汇丰银行资金结余证明书(案发后证明为虚假证明)。两年时间里,左奇带林意二人考察了西安国际港、成都深业西域地产等多个项目,虽然一个都没投资,但林意对项目的专业评价加深了左奇对其的信任。

  2010年9月,左奇任副总经理的另一家公司——北华公司(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需要在大陆使用大量人民币。左听说林意曾帮人在境内换汇,就找林意帮忙,并答应支付2‰的手续费。11月19日,北华公司向林意指定的香港账户汇入9000万港币。然而,林意在收款当天及次日即通过地下钱庄将全款转至自己控制的多个账户。面对左奇的催促,林意却以中间人失控、自己要做心脏搭桥手术、正在进行地产项目、有钱一定还等为由不断拖延直到案发。

  虚构交易画饼“钓”富豪

  虚构交易是林意、罗伯特圈钱的又一“法宝”。

  2009年,重庆润源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拟将自己持有的3050万股ST深泰股份中的部分股票转让。柏利公司总经理舒波将此消息分享给了林意。虽然林意自己没买,但不影响她借机发财。

  2009年底,林意找到汪某和张某两个散户大牛户,称其开设的德富择公司拥有3000万股ST深泰限制流通股,可将其中委托宝安区投资公司代持的450万股出售给他们,并由德富择公司代持及操作获利。

  由他人代持股票并操纵股市的做法汪、张二人并不陌生:据国家证监会通报,2007年5月28日,汪、张二人曾用多达34个账户交易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合计持有比例高达15.55%,合计持有数超5%的天数达144天。由于不依规报告和公告,2010年9月21日,二人被证监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为获得两位大牛信任,林意出示了宝安区投资公司与德富择公司关于1500万股ST深泰限售股的《代持股协议》(事后证明系伪造)。张、汪信以为真,并被骗取3082.5万。

  虚构股票交易成功后,林意打起了土地的主意。

  2010年11月,林意向东北富豪张龙谎称,上海中祥威海置业有限公司以嘉定区威海路55号地块向银行抵押贷款8100万元。因无法按期还款,上海中建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林意虚构的公司)从银行那里取得了地块处置权。随后林意劝张龙出资购买中祥威海公司的全部股权,再与中建银公司协商,还清偿银行贷款,并获得土地使用权。

  当年12月13日,林意通过伪造印章和合同的方式,与张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骗得8100万。

  在频繁接触中,张龙被林意的魅力倾倒,一度陷入情网,甚至产生过“和林意以夫妻名义申请试管婴儿手术”的想法。

  欲擒故纵诱人上当

  在诸多受骗富豪中,不少人在初期比较警惕,但在林意欲擒故纵的思路下,最终还是上了当。台湾一家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刘聪就是这样的例子,最终戒心最大的他被骗金额却最多。

  刘聪,出生于台湾金融证券业世家,家学深厚,熟稔金融业及私募股权基金。2008年,他买下台湾某人寿保险公司。当年,他就领导公司将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新台币,2009年、2010年更是达到新台币140亿元以上,资金收益率跃居岛内同业第一名。

  2009年,林意二人在香港认识了刘聪。罗伯特称其投资非常成功,过往两年他在外汇、股票及大宗期货交易中赚到数亿美元。

  随后,两人多次邀请刘聪到澳门见面,表示可以在股票、股权、房地产、基金等方面进行合作。罗伯特还多次在深圳、澳门及香港向刘的下属演示其买卖股票、期货的操盘过程。罗伯特称其自13岁操盘至今,平均年获利50%以上。

  为获得刘的信任,罗伯特二人还向刘聪出示了“自己”在香港设立的Golden join limited公司在汇丰银行高达911亿港元的账户结余证明书。

  但据深圳市公安局调取的银行对账资料显示,2007年5月11日直至案发,该账户余额的最高数额仅为945万港币,根本没有900多亿。林意案发后交代这些证明是通过香港做基金的朋友开具的。

  为获得刘的信任,罗伯特二人还给他们看过深圳两家公司的资金往来单据,但这些其实只能证明二人骗取金额的巨大。2010年4月,刘聪终于答应请罗伯特帮其投资,罗伯特则保证年收益30%。最初,林意二人提议刘投资两三千万美元,但心怀警惕的刘只出资500万美元,而且签约后次月就通知林意提前终止合作。林意很爽快就答应了,本息合计共付给刘525万美元。这让刘对林意二人的信任度提高了不少。

  2010年5月,林意表示有新盘操作,问刘有无兴趣投资。刘遂于当月打入款800万美元。同样作为试探,刘在一个月后要求林意归还300万美元本金。林意仍然很爽快,本息合计共支付刘315万美元。罗伯特二人再次闯关成功。

  2010年7月,在得知罗伯特又有新盘操作时,刘再次投资100万美元。随后两个月里,林意共付利息68万多美元。此时,林意已完全获得刘的信任。

  2010年9月,当林意第四次表示有新盘操作时,刘毫不犹豫追加了1000万美元,投资期限则应林意要求大幅提升至一年。但直到案发,林意也仅归还了40万美元,刘合计被骗金额则高达1560万美元。

  在此前签署理财计划时,为确保资金安全,刘还额外要求罗伯特提供数额为投资额的汇丰银行现金支票作为保证金。但当刘发觉受骗,于2011年1月急赴香港兑付支票时,却被告知支票上的签名与预留签名不符。

  巨款去向云雾迷踪

  被骗后,大多数富豪能很快醒悟,有的雇请公司追债,有的试图查明郑利钱款的最终去向,殊不知郑利二人所剩财产已是寥寥。

  郑曾于2010年4月在龙华圣莫丽斯花园买了一套别墅,向银行贷款875万元,但因中断供款860万元而被银行起诉。其他大宗财产则只剩下3辆小汽车被警方查封。

  “公司还欠网线布置费1万元、程序开发费1万元以及服务器租赁费3万元。”郑利的员工称。

  那么,3亿多元巨款究竟去了哪里?

  一审庭审中,控方称,郑利骗取的钱大都在澳门赌掉了。但法庭上,郑利却一再声称,所得款项均用于真实投资。

  郑利说,涉案部分款项投资到了新加坡和香港的金融市场,但在侦查讯问以及庭审中,郑利却以“找不到”、“被销毁”、“被员工拿走”、“记不清”、“为客户保密”等为由拒绝提供证据。

  郑利还称,部分款项用于在澳门投资赌厅股权。但经澳门博监局查询,未发现郑利、林意等人投资赌厅的记录。

  与郑利关于投资的供述相反,郑的员工告诉警方,深圳两家投资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6名员工分布于行政部、项目部、交易部、信息部、财务部等多个部门,几年来未做成一项业务。但公司经常有巨款进入,并迅速被转出。参与运作的人指称,郑通过13个账户来回往复,将款项搞得很复杂。

  得款未用于投资,那是否用于赌博?

  一审开庭期间,郑称其并未输掉他人的投资款,并以此说明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恶意。而且,据澳门司法警察局协查材料,澳门多家赌厅均没有以郑利、林意等名义开设的博彩账户。

  但罗伯特的司机侯添指认,2010年11月11日至12月23日间,其为郑利转款计6252.13万港币。公安调取的银行资料亦显示,侯的银行账户与多个账户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其中就有澳门博彩股份有限公司的账户。

  在澳门赌厅有投资,并拥有“放码”权的香港某公司负责人阿丙称,郑利经常到澳门赌博,并从其处拿走筹码。据其统计,2010年5月以前,郑利共赢过两三千万港币,但之后就不断输钱。阿丙出具的转码清单显示,郑利于2010年10月1日至2011年1月在其赌厅转码计7680万元,均已输完。此时正是郑利几大骗局同时收官的时间。

  在澳门投资赌厅及物业的洪信佐证,2009年后,郑利曾带五六百万港币现金到其投资的赌厅赌博。2010年,洪曾3次在其赌厅签账三五百万港币筹码给郑作赌本。之后,洪觉得郑沉迷赌博且赌本很大,2010年底就没敢再出借。洪信还指出,为还郑利欠下“叠码仔”的巨额债务,罗伯特卖掉了2人于2010年3月以按揭形式购买的24处澳门房产。

  虽有证据指向郑利滥赌,但由于郑的不配合,其骗款去向至今仍无明确结论,但这并不影响对其的定罪量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郑利二人招摇撞骗的同时,却不知2007年以来,有一双眼睛一直在搜寻着他们。

  2011年5月20日凌晨,被骗92万多美元的珠宝商王俊在福田区莉莉玛莲酒吧撞见罗伯特,并报警将二人抓获。

  2013年12月17日,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郑利犯合同诈骗罪,骗得人民币3.03亿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伯特犯合同诈骗罪,骗得人民币1.46亿,但因其属于从犯,遂得以减轻处罚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一审宣判后,二人提起上诉。郑利认为一审认定其诈骗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宣告其无罪或将本案发回重审。罗伯特则称,自己是在进行正当投资,涉案事实均属民事纠纷。

  经过审理,广东高院最终认定,郑利诈骗数额达3.01亿元,罗伯特诈骗数额达1.43亿元。广东高院最终维持了深圳中院对郑利二人犯合同诈骗罪的定罪和量刑,但撤销了对郑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定罪和量刑。广东高院审判长介绍,现有证据证实郑利持有并使用了“林意”等4个内容虚假的户籍资料及居民身份证,但不能证实相关居民身份证是郑利伪造的,其行为不符合刑法规定的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由于维持了一审法院对郑利合同诈骗罪的定罪和量刑,因该罪一审量刑已是无期徒刑,最终刑期并未发生变化。

  -记者手记

  破解骗局并非不可

  本起诈骗案中,在精心包装的上海美女和德国富豪面前,受骗上当者不乏境内富豪、股票散户大牛、台湾商界大佬,被利用的更有退休官员、证券业著名高管。然而这一切均非偶然。

  在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的当下,有种观念充斥在商业界和资本界——做得好只是基本,说得好锦上添花,而让人觉得好才是最高境界——这让谙熟专业知识的专业骗子深得个中三昧。

  首先,郑利给人第一印象不错,40岁,有阅历,有姿色,气质尤佳。住千万豪宅(月租3.5万元),雇佣菲佣,出入豪车接送,有专职香港司机,生活奢侈,对外交往常有德国“富豪”相陪,而富豪也有奔驰、法拉利以及玛莎拉蒂等豪车为伴。

  其次,郑利本身具有令人迷惑的身份,她说的比唱的都好——法律科班,熟悉金融;英语流利,礼仪规范;条分缕析,善于沟通;经历复杂,阅历丰富。参加酒会、考察投资时,甚至不用自己开口,自有众多富豪、投资界名人主动介绍推广。

  最后,她“做”得更是好。在香港成立贯以德国名号的公司(其实成立只需1港元,日常打理交秘书公司),在深圳成立两家公司(雇佣近20人,基本月维持费用达30万)。融资时,高规格接待,退休官员相伴。展示财力时可开出九百亿港币的香港银行账户结余证明书,并随时能签发香港银行巨额支票。

  但是任何骗局,破局并非不可为之。

  法官介绍,骗局之所以为骗,关键是最基本的“做”出了问题。因为相可以扮,牛可以吹,而做事必须脚踏实地、抓铁有痕。

  因为是“做”,“牛人”出处往往神秘。本案中,一个动辄出示近千亿港元账户结余的德国富豪家族后代,却无人考证。直到受骗后,才调查发现“富豪”本就一平民。而郑利本人更加可疑,澳籍华人,美国某大型投资公司亚洲区代表、神秘老板的代理人,殊不知,一个多重国内身份的奇女子,却是公安追逃的犯罪嫌疑人。

  因为是“做”,“牛人”常常活在当下。保证30%的年投资回报率,这个让德国“富豪”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回报率,台湾富豪却宁愿采取“投500万试试”的原始方法,却不对其身份进行验证。剑走偏锋,追逐不切实际的回报,结果成为最大的苦主。

  因为是“做”,“牛人”会有蛛丝马迹。在与沈锋妻子王珊相处过程中,郑利声称自己是LV超级会员、香奈儿超级会员,某员工是其在“香港聘请的商务秘书”,但心细如发的王珊随即查证这些噱头均为虚构。结合郑从不投资的表现,王遂以注销以自己和朋友为法定代表人的两家深圳公司为筹码,成功迫其退回550万美元投资款。

  因此,面对看似设计得滴水不漏的专业诈骗者,也就有了防止被骗的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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