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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热议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 发布时间:2016-03-09 18:18:49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吴起龙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成了热门话题

  中国网财经3月9日讯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3月5日在京召开,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建立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保护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当天下午,在参加台湾团审议时,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进一步透露,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文件计划在今年出台。她强调,“今后不能把个人的收入和科室的收入、医院的收入挂钩。要考核工作量,考核技术的难易的含量,考核服务的质量和态度,考核群众满意不满意,通过这些改变考核的指挥棒”,同时推行目标年薪制,使医生对收入有一个稳定的预期,有一个稳定的薪酬的目标。

  众所周知,医生是整个医疗体系的核心资源,也是医改的重中之重,但此前这个关键群体的价值却被大大低估。上述表态意味着,自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以来,这一旨在“让医生恢复到看病的本位,心无旁鹜地看病”的机制建设正式提上日程,长期被抑制的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待遇有望改善,而大处方大检查、商业贿赂、医患冲突等一系列“以药养医”体制下的痼疾或将因此得到纾解。

  三明的经验

  当前我国公立医院医生平均薪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左右。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医生薪酬的相对水平处于合理范围下限,略偏低。而薪酬构成不合理、退休与在职收入反差过大、地区和医院间差别大更加深了我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的缺陷,从而直接导致过度医疗和医患矛盾,并造成偏远地区和基层医院留不住好医生,医疗质量无法保证。因此,必须将医生薪酬制度改革放到重要位置,否则公立医院改革不可能取得实质进展。

  在这一改革上,福建三明进行了积极的尝试。3月8日,在“声音·责任”医药卫生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专题研讨会上,三明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于修芹全面介绍了三明的改革经验。

  三明市医院院长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由政府定,资金由财政负担。2014年院长年薪从20万元到38.13万元不等。市医改领导小组每年根据院长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院长年薪和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医生也实行年薪制,年薪与岗位工作量、医德医风、社会评议挂钩,不与药品、检查、耗材等收入挂钩,让医生回归“治病救人”角色,不必再为创收考虑。目前,全市对医师、技师和临床药师按不同职级岗位核定10-25万元的年薪水平,远高于改革前的收入水平,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在对院长和医生实行年薪制、大幅提高合法收入的同时,三明严厉打击非法收入,极大提高医疗贿赂的风险和成本。为斩断黑色利益链条,三明实施重点药品监控机制,建立全市重点跟踪监控品规(厂家)目录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有回扣行为的生产企业,要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1-3年内停止从该企业进货。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要求医院每月公开抗菌药物用药量前10名的品规及其开具医生信息,对连续3个月排前三名的抗菌药物暂停使用,对责任医生进行诫勉谈话。

  严格控制大检查,要求二级、三级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分别控制在70%、75%以上,检查费用占医疗总费用分别控制在3.5%、5.5%以内。对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吊销其执业证书。对相关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暂停财政拨款,对违规费用不予结算。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所在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资格,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责任。“组合拳”推出后,医务人员对改革的态度从以前的观望和抵触,转变为现在的积极配合,主动参与。

  医改的主体是公立医院,主力军是医务人员。没有医务人员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医改是无法顺利推进的。目前,福建三明的医改实践被政府相关部门看好,认为这一探索突破重重困难,既斩断医生和药品之间的利益链条,又调动了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既降低百姓看病成本,又没有增加公共财政负担,使医院回归公益性。

  药企营销模式嬗变

  谈到“让医生恢复到看病的本位,心无旁鹜地看病”,其缘起是过去多年来广受诟病的“以药补医”,即以医生的劳动来实现药品的高附加值,以药品的高利润补充医生收入的缺口,拉动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

  随着改善医生待遇机制的建立,破除“以药补医”进入实质攻坚阶段。过去药企和医院、医生之间建立起来的利益输送关系或面临瓦解,药企将无法再避过严格的监管而与医生达成“灰色交易”,带金销售等传统药品营销模式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

  自2013年反商业贿赂风波后,葛兰素史克(GSK)以此为契机率先改革传统的销售模式实施了运营模式的根本性改革。这一改革提倡高质量、高效率地与医疗专业人士互动、交流医疗信息,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病患需求。同时,此项改革还致力于从根本上避免制药企业与医疗专业人士可能发生的不正当利益输送,为制药行业提供一个可借鉴的改革方案。

  GSK中国区副总裁章英伟在“声音·责任”医药卫生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专题会上表示,现在行业内存在两种态度,一个就是像GSK这样,觉得现在是一个很恰当的时机做出改变;很多公司已经做出一些调整,只是没有那么明显;当然还有一些公司仍然墨守陈规。在我们看来,问题不是要不要变化,而是必须要面对外部的要求。“所以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声音,但没有人说我们方向错误。尽管承受着先驱的压力,但是我们认为,做正确的事情永远不会嫌早,也希望更多公司一起推动规范的学术交流,助力健康的医疗环境的营造”。

  的确如GSK,事实上,一些变化在制药行业的确已经开始。比如,不少跨国药企已将更多资源转向医学事务职能,更注重与医生对话的质量,而非数量。医学事务职能将在与医生的互动中扮演比以往更积极的角色,同时与市场开拓团队密切合作。有数据显示,从2010年到2012年,亚洲市场设有医学联络的公司比例从7%提高到了21%。

  国内行业协会组织也在积极行动。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等9家医药行业协会自2013年起便积极在业内倡议实施《医药企业伦理准则》,呼吁政府继续强化改革、依法行政、扬善惩恶、净化市场,共同助力规范中国医药市场秩序,为大众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医疗保健环境。目前参与倡导这一准则的中国医药行业协会已经增加到17家。同时,在行业协会的积极努力下,去年发布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医药代表”被列入其中,定义为“代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并界定了医药代表的工作内容。

  这意味着,药企与医生正在重塑全新的关系。业内人士预测,未来药企与医生的沟通将越来越回归学术本质,在提升医生专业技能方面仍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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