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1月16日 星期六

财经 > 医药 > 医药要闻 > 正文

字号:  

社会办医将免征营业税 民营医院看病也可用医保卡

  • 发布时间:2015-06-16 08:32:07  来源:新京报  作者:李丹丹  责任编辑:朱苑桢

  今后,我国将把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多种对社会办医的有力措施,而其中与百姓最有关联的无疑是“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措施》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不得将医疗机构所有制性质作为医保定点的前置性条件,不得以医保定点机构数量已满等非医疗服务能力方面的因素为由,拒绝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此外,规范各类医疗收费票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统一的医疗收费票据,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符合规定的发票,均可作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凭证。

  在维护公众权益方面,《措施》提出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严惩经查实的恶性医疗事故、骗取医保资金、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推诿患者等行为,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退出机制。

  《措施》要求,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一定期限内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引导参加医疗责任险。

  ■ 焦点

  鼓励医师在不同医疗机构间流动

  破解“看病难”的方向之一便是让医生流动起来,以此更好地实现医生价值,这也是我国医改的目标之一。

  对此,《措施》中明确加快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和规范医师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山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措施》明确,医务人员在学术地位、职称晋升、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不因多点执业受影响。各地要根据实际,对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涉及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工作尽快研究制订试点方案,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此次《措施》的一大看点便是提出多种方式扫除社会办医的政策障碍。

  《措施》提出,积极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各项税收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民营医院 详细

涨幅榜 更多

排名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
1 合金投资 8.24 1.73%
2 模塑科技 4.99 0.60%
3 神州B 3.41 0.59%
4 诚志股份 15.34 0.39%
5 益佰制药 11.25 0.27%

跌幅榜 更多

排名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
1 信邦制药 8.91 -3.57%
2 星普医科 23.60 -2.40%
3 创新医疗 13.17 -2.23%
4 爱尔眼科 40.35 -2.02%
5 安科生物 27.81 -2.01%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