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配备执法记录仪情况调查
- 发布时间:2015-05-07 14:21:39 来源:中国医药报 责任编辑:吴起龙
今年3月的一天,陈丹彤指了指佩带在执法服装上的执法记录仪,告知面前大喊大叫的一家小餐饮老板“我要录像了”的时候,对方言辞立刻和缓下来。这位老板知道,一旦被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他刚才的辱骂行为以及餐馆内环境肮脏不堪的证据就跑不掉了。
这是发生在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幕,陈丹彤是中关村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每天,执法记录仪陪伴陈丹彤一起检查,这位“无言的朋友”既时刻监督自己的执法行为,也对不法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在全国,执法记录仪配备情况如何呢?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配备情况
陕西省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的19名执法人员是去年底领到的执法记录仪。“无言的朋友”的到来,比节日大礼包更让他们高兴。
据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张建华介绍,在铜川当地,城管等部门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反响很好。支队在执法时,也经常遇到行政相对人,特别是一些小餐饮从业者不讲道理甚至破坏执法现场的情况,而执法记录仪可以清晰地记录下所有过程,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
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餐饮支队队长曹继伟对此深有感触。他说,执法记录仪不同于手持摄像机,它佩带在执法服装上,不需要用手把持,只要打开开关,就可以自动录音录像,解放了执法人员的双手。这个设备和普通人更熟悉的车载记录仪相似,或者更小巧些,如果执法现场发生突发事件,更是不可或缺的执法设备。2013年11月北京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刚刚成立,就为稽查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一进入执法现场就打开,全程对执法行为进行录音录像,直至执法行为结束。
北京市海淀区局在街道、乡镇政府的支持下,陆续为基层监管所配备了移动执法记录仪。同时,海淀区局正在与区政府协调,计划将执法记录仪升级为可实时无线传输信息的记录仪,以配合市、区局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基层所三级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调度指挥功能。目前,海淀区局利用可实时传输的执法记录仪已初步实现了调度指挥中心与稽查大队的联通、互动。北京市朝阳区局给每个有执法权的科室都配了一套执法记录仪,给每个街道(地区)监管所配了两套。但从全北京来看,还没有达到每个基层所都配备的目标。
据海南省公安厅驻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他们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主要归属公安厅管理,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与公安人员一起执法时使用。至于地方市县局,目前还没有配备。
日前,陕西省宝鸡市也开始采购执法记录仪。江苏省昆山市、睢宁县、金湖县已经配备,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尚未配备。
配备原则
目前,配备执法记录仪的省份并不多。而实际上,2014年8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就下发通知,对各省(市、区)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提出指导标准,其中提到配备“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属于取证工具类装备。其他装备有三种,基本装备类、快速检测类、特殊应急类。
国家总局提出,配备执法装备设备的总体原则包括“满足基本监管需要”,“注重向基层倾斜”,各地应当“优先配备基层和一线执法机构,提升监管能力”。针对执法记录仪还特别提出,从省、地市、县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每人配发一套。
通常情况下,执法装备配备的资金,一方面来自国家总局争取的财政专项资金,一方面有赖于地方财政支持。
海南省联打办工作人员表示,执法记录仪作为行政部门执法取证的便利工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样具有使用权。曹继伟也表示,执法记录仪记载的音像资料作为视听资料,具有法律效力。
为了规范使用,陕西省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制定了《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到执法现场必须配带,并有专人负责执法记录仪视听资料的收集、登记、管理。北京市局稽查总队也制定了相关使用管理制度,促使执法人员使用行为更加规范。
山西领跑
在山西,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情况可以用“喜人”来形容。
2014年,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拨购买执法记录仪的专项资金,要求以市局为单位集体采购。而且,山西省局出台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指导标准中,把执法记录仪作为必须具备的“标配”,与“一个独立的办公室、一台执法用车、一套快检设备、一台便携式打印机”并列。
为什么山西省局对执法记录仪如此重视?“这与省局重视信息化建设有关。去年省局领导到介休市调研,发现这里已经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人员对此赞不绝口,省局决定全省‘标配’”,山西省局规财处处长李绍中介绍说,“有了执法记录仪,可以实现基层与省局指挥中心的联网,这是执法效能的提升,也是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的体现。”
李绍中说:“山西省配备标准是,县局3套、基层站2套。全省共有129个县(市)、1016个基层站,投入资金400多万元。预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