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拟取消社区药房 自主购药一条腿走不下去
- 发布时间:2014-09-19 09:45:17 来源:东方网 责任编辑:孔彬彬
继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药分开又有了新动态。近日,包括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在内的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倡导逐步形成患者凭处方自主购药的新模式。记者了解到,一旦自主购药模式形成,会进一步斩断医院和药品之间的利益链。患者今后的诊疗费用会进一步降低。不过,这一新规的实施还面临诸多现实的壁垒,自主购药模式的建立还需具体的配套政策扶持,患者最终享受到改革果实尚需时日。
构建自主购药新模式
根据通知的规定,将“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构建全国统一市场”。尤其是在药店发展层面上,六部委提出有关部门须结合深化医改和医药分开试点工作,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清理妨碍零售连锁药店发展的政策性障碍。
同时,通知要求,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的改革。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
业内人士称,通知中一系列新规尤其是构建全国统一市场、自主购药新模式的提出将利好零售药店行业的发展,并将进一步斩断医院和药品之间的利益链。
“一旦医院的门诊用药放开,即患者可以凭借处方自主选择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形成,将为药店创造出惊人的市场空间,也会对连锁药店产生明显的刺激作用。”医药专家史立臣认为。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药品主要销售渠道掌握在医院手里,药品大部分销售量集中在医院。六部委进一步推行医药分开的决定,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市场上药店的药品销售量。
社区医院药房拟取消
与新规带来利好相同的是,未来社区医院药房的取消也将使零售药店的市场空间进一步拓宽。
据悉,在商务部公布的《2011—2015年全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中,医药流通业的主管部门对药店的规划设想是,以后社区医院药房将和现在的零售药店实行一体化,即有零售药店的地方,社区医疗机构将不再建药房。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方来英近日表示,北京市正构建医务人员管理体系,这必然要推动医生电子执业注册。医生电子执业注册的改革设想还隐藏着另一改革思路,即推进医师电子处方,继而取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房。
“社区医院药房的取消一定程度上会对市场上的零售药店产生刺激作用,一旦真正落实,会有更多患者走进零售药店。”史立臣认为。
有业内医生表示,社区医院和零售药店合作已经不再鲜见,这也成为一种改革思路。
北京金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军表示,从节约资源的角度来讲,让社区医疗与社会药房功能互动是好事。他们曾托管过北京社区医院的药房,他判断,这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除了对零售药店的经营产生影响以外,新规对医院以及患者都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业内观点认为,不管是社区药房的取消还是自主购药模式的建立,都意在逐步打破医院和药品之间的直接利益联系。医生开药方时会更多考虑患者医疗方案的有效性,而非以自身利益为重。
另一方面,对于患者而言,这些新规落实后,有利于规避掉医院的大处方开药、过度诊疗等行为,患者今后在看病方面将获得更多实惠。
药店真正获利存羁绊
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看似一系列利好政策为零售药店的发展敞开了大门,但事实上,药店真正获利的道路远没有那么平坦。
史立臣认为,如果真正实施医药分开,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病人有自主选择药品的权利,但目前做到这一点很难。比如患者现在看病都是电子病历,甚至接触不到处方,根本就没有机会去外面药店买药。
“新通知能否最终利好零售药店很难判断。如没有具体配套政策,新通知可能就是一纸空文,对零售药店起不到实质作用。”史立臣告诉记者。
北京医院药学部药师张亚同告诉记者,倡导患者自主购药是一种趋势。但现实是,目前药店数量少,药品品种少,药师配备不齐全等限制性因素较多,还不足以支撑患者自主购药模式的建立。
张亚同进一步表示,医保也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去零售药店购药,医保能不能顺利报销是患者最为关注的,这些问题需要时间来解决。
对于社区药房取消对零售药店带来的业绩刺激,徐军同样认为真正实现的难度不小。现在社区医疗和连锁药店能结合的情况还很少,这样的改革需要商务部、卫生计生委等部委之间的协调,难度很大。
徐军认为,零售药店代替医院的门诊药房是有前提的——医院以药养医旧制不除,处方就难以外配;即便愿意外配,还要面临医保报销等问题。目前北京的定点报销药店比例少,医患双方也可能因为嫌麻烦放弃这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