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12月16日 星期一

财经 > 医药 > 医药观察 > 正文

字号:  

药品零售政策甘霖落地难

  • 发布时间:2014-09-15 09:50:06  来源:东方网  作者:时超  责任编辑:孔彬彬

  医药流通领域的政策红利正密集到来,不过对于最具利好效应的“医药分开”改革,诸多药品零售企业并不乐观。

  近日,商务部、发改委、卫计委、国家食药监总局等六大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将加快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和连锁经营。其中,《通知》对深化医药分开试点,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销售比重的强调,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与2009年新医改方案中提到的医药分开相比,此次六部委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方向,即医院不设药房、门诊病人凭处方到社会药店购药。”12日,中诚顾问医药业分析师刘建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在这一改革预期下,实体零售药店特别是连锁药店的市场占比有望大幅提高。

  “这是近期对实体药店少有的好消息。”济南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运营部负责人李强对导报记者分析说,由于医保定点药店禁售非医疗用品等政策的实施,近来实体药店的日子并不好过,若医药分开得以推进,对零售药店的发展无疑是一大利好。

  但同时,多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医药分开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特别是对现在药品收入占比超40%的医院来说,如何让他们甘愿放弃这部分利益,将成为政策推进的主要难点。

  实体药店

  期待“医药分开”雨露

  “‘医药分开’提出来好几年了,但至今也没看到多少实质进展,现在既然多部委联合提出来,应该会有大动作。”13日,济南一家连锁药店分店的负责人郭先凯对导报记者说。

  令郭先凯颇为兴奋的就是《通知》,其中提出“可探索由规模较大、质量控制严格、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制度完备、诚信记录好的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改革;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

  在郭先凯看来,如果能够从医院分得一杯羹,那么零售药店的生意应该会改变近来的颓势。实际上,自去年药店营业额出现下滑迹象以来,其已经把引进新“客源”的主意打到了医院头上。

  “去年降了5%,今年上半年又降了10%,照这样下去,很快就要关门了。”郭先凯指着店内空荡的大堂说。虽然当日是周末,但在其与导报记者相谈的近两个小时内,前来买药或咨询的顾客不到10人。

  郭先凯表示,药店经营状况不佳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前期各个药店大量“圈地”,导致如今竞争越来越激烈;二是租金、人工成本都在上涨,大品牌药品的销售利润又不断缩水,店里盈利空间越来越小。“比如大观园商业区,周边300米范围内,就有宏济堂、漱玉平民、老百姓大药房等7家药店,对顾客的分流效应很厉害;另外,现在药店卖的大众药毛利率不到5%,就连付工人工资都不够,更别说年年涨的房租了。”

  刘建对导报记者表示,一个实体零售药店从开业到盈利需要2到3年的时间,而要令其保持健康发展,则需要周边有5000名至7000名左右的消费群体,但现在看来药店单门店对应的平均消费者远低于这个水平。“主要缘于零售药店除了面对行业内部的激烈竞争之外,还要应对来自医院、社区服务站、私人诊所和电商等的外界压力。”刘建说。

  郭先凯表示,为了拉动人气,他不得不利用各种资源联系医院的主任、医师介绍病号来药店拿药。比如,其与某三甲医院中医科名医熟识,目前该医生开出药方后,会建议患者去该店开药,理由多为药品质量好等。

  “但这种情况对于定点医保的患者来说就没用,因为他们只能在指定的医院药房拿药才能报销。”郭先凯对导报记者表示,虽然山东曾推动过相关医药分开试点工作,如口腔医院等,但效果并不好,范围也未扩大。

  有望打破“看病贵”

  制度弊病

  采访中,多名业内人士对导报记者分析,“医药分开”工作的推进,对医保、医药、医疗的“三医”联动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比如药店可以提供更有保障的药品供应,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促进药品价格的降低。”刘建表示,如果药店能够与医院药房公平竞争,那么在连锁零售品牌的冲击下,医疗机构不用再考虑如何利用药品销售赚钱,进而把精力集中到提高医疗水平和做好医疗服务上,给患者带来实惠。

  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教授孟庆宗对导报记者表示,医疗结构“以药补医”机制,形成了扭曲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机制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驱动,导致公立医院公益性弱化,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医药分开”有望打破上述制度弊病,还各方公平。

  不过,上述业内人士也表示,正是由于医药分开涉及利益较大、影响面较广,所以此次六部委的《通知》具体能起到多少作用,还要观察实际的落地政策。

  “不排除医院通过一些变通手段依然可以获取药品销售收益的可能。”郭先凯对导报记者表示,如之前盛行的药房托管、经营权外包等模式,就曾被质疑医院与托管药房的零售方之间有变相返点等利益关系。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对导报记者表示,之前部分医院为了应对零差率政策(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就曾成立药品批发公司,暗地抬高药品进价,保证售药利润。

  更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涉及的医药分开改革只涵盖医院的门诊药房,而医院售药主要收入更多来自于住院药房,并非门诊药房。在此背景下,医院今后是否会将更多“以药养医”的精力放到住院药房,令人担忧。

  “所以,医药分开政策推进中的监管非常重要。”孟庆宗表示,如在对医生开处方环节的监管上,应加强监控,对于开药金额较大的医生,每张处方都要分析,只要发现问题,就需询问用药原因;另外,对药店售药环节的监控上,应确定药品政府指导价,并对基本药品及价格进行公示,既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又有利于群众监督。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只是“医药分开”改革的起点,最终改革效果如何,还需在医院、零售等方面出台更多、更具体的配套政策,这样才能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达到百姓看得起病、买得起药的效果。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