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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点慢病用药处方外流 药店能否受益存分歧

  • 发布时间:2015-07-07 14:35:08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张华 曹敏慧  责任编辑:朱苑桢

  在经过两个月的征求意见之后,浙江省人社保等3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慢性病连续处方试点的通知》,开始试点慢性病连续处方,开启了国内慢性病连续处方的先河。然而,在药店是否会因此受益方面,市场存在分歧。

  早在今年4月,浙江人社保、浙江卫计委、浙江食药监局就联合下发征求意见,欲开展浙江省慢性病连续处方试点,试点时间3年(2015年~2017年),此次正式《通知》与征求意见基本一致。根据《通知》,浙江今年确定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医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医院,从明年开始,试点医院逐步向在杭州二级以上医院扩展。

  在试点病种方面,今年试点病种为高血压、糖尿病,目前纳入的试点的药品共7种;2016年增加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阿尔茨海默病;2017年增加血脂异常和脂蛋白异常血症、支气管哮喘。根据《通知》,试点医院开具的处方有效期为12个星期,首次结清4个星期药品费用,余下两次可在试点医院药房配药,也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药。

  不过,对于药店是否会因慢病用药处方外流而受益,市场存在较大的分歧。支持方认为,目前中国的药店生存处境越来越艰难,如基层医疗机构零差价挤压药店空间,处方药网售未能放开,医保报销等诸多困难。浙江省的慢性病连续处方试点,不仅缓解了大医院就诊压力,也给了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药店很大生存空间。

  反对方则称,浙江试点医院处方量延长至4周,首次可结算4周的药费,实际上是避免了药品收入的外流。再者,在实际中,只有极少数药品需要处方,大部分处方药并不需凭处方购买,慢病用药处方外流对药店的影响不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处方外流对于药店是利好还是利空,要看医药分开到什么程度。“医药不能真正分家,医院的利益链不斩断,就无法真正谈药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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